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結合危陋平房改造完善工程,整修治理沿路沿橋沿河沿鐵道兩側建築
結合危陋平房改造完善工程,拆除福安大街、金鐘河大街、華昌大街、復興路、南馬路等一批市內道路兩側以及八里臺、王頂堤、十一經路、金獅、普濟河道、李公樓等立交橋周邊影響市容景觀的破舊危陋平房,整修治理周邊保留建築,更新燈光設施,增加綠地面積,形成優美景觀。整修治理友誼南路、復康路延長線等進市口道路及其兩側建築;整修治理衛津河;整治北運河及鐵道沿線市區段兩側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