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建設修繕一批房屋,改造部分道路橋樑
新建住宅600萬平方米。 建設梅江生態居住區,建成梅江國際老齡村。建設西橫堤居住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鋼結構住宅試點小區。 修繕直管公房200萬平方米。對部分主幹道路沿街房屋實施“平改坡”。建成濱海立交橋。拓寬改造紫金山路、南開二緯路、紀莊子道、瓊州道等一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