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增加綠化景點和麪積,提高夜景燈光檔次
建設友誼綠地廣場。市內六區各建一個3000平方米以上的綠地廣場。 對市區主幹道兩側閒置2年以上的空地實施臨時綠化。 建設外環線內側50米綠化帶。市區新建綠地400公頃,植樹90萬株。完善中環線內26條主要道路兩側10層以上公建燈光裝飾。將部分迎賓線、主幹道和射線的單側路燈改爲雙側路燈,對部分亮度不足的燈具予以更換。建設馬場道、十一經路兩條燈光精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