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建設完善商業設施,加大建廳退路力度
建設大衚衕商業中心、環渤海百姓家居購物中心、登發裝飾基地和海光寺、氣象臺路勸業超市等一批商業設施。新建100個放心早點和中式快餐店、 40家放心肉專賣連鎖店。
新建和改擴建一批主食廚房。市內六區各建一條商業街。續建大港區步行商業街、塘沽區解放路商業街。新建72個規範化非佔路市場,退出一批佔用道路。嚴厲打擊製造和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