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建設改造公用設施,完善氣水電熱供應條件
建設引灤飲用水源保護工程,完善引黃濟津工程。改造城區供水舊管網50公里、 低壓供水點150處。建設新開河、凌莊子、芥園水廠污泥處理工程。建設天然氣輸配管網工程,建成津沽天然氣儲配站一期工程,改造燃氣舊管網100公里
建設500千伏變電站1座、 220千伏變電站3座,建成220千伏變電站3座。 完成市區八大片供熱補建工程,市區新增供熱面積80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