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天津地鐵一號線(26公里)
建成區住宅供熱補建(供熱面積735萬平方米)
濱海地區天然氣利用儲氣幹線工程(儲氣管道101公里)
津沽天然氣儲配站(儲氣30萬立方米)
利用日元貸款污水處理項目(紀莊子、咸陽路污水處理 廠,東南郊一帶排水)
衛津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道6.3公里)
市區道路拓寬改造工程(紫金山路、紀莊子道及南開二 緯路共5.5公里)
東南半環跨海河大橋(跨河立交橋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