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十五計劃的第一年,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天津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抓好增加羣衆收入、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爲進一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羣衆的生活條件,並在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繼續堅持和發揚爲人民辦實事的優良傳統,不斷改善農村人民生活條件,爲此,決定在城市及農村做好20項工作。
盤山電廠(原薊縣電廠)二期工程(裝機60萬千瓦)
盤山電廠配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750000千伏安主變壓器1臺)
城市電網建設及改造(220千伏輸變電工程7項,110千伏11項,35千伏變電站39項及低壓電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