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發生事故後封鎖消息是某些地方政府的一貫做法,儘管常常失敗。而發生在廣西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下屬的拉甲坡礦和龍山礦的重大透水事故,其消息封鎖可謂“卓有成效”———十餘天后才爲公衆知曉,此前消息封鎖得嚴嚴實實,直到8月3日,調查組才趕到現場。不得不承認,礦山老闆和當地政府的某些人,達到了他們封鎖消息的部分目的———十餘天,有充分的時間銷燬證據、串供、威脅受害者不許聲張。
他們沆瀣一氣,把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都利用起來了,甚至不惜動用礦區的武裝,對礦區內的陌生面孔進行盯梢、跟蹤、阻撓,致使媒體報道阻力重重。記者們成了最不受歡迎的人物,他們的膠片被曝光,當地官員指名道姓不接受記者採訪。對媒體表示強烈不滿的不僅有當地某些官員,還有廣西調查組的官員。可見,爲了保住烏紗帽,一些人已經到了毫無顧忌的地步,將所有的“寶”都押在封鎖消息上。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拒絕媒體監督的當地政府將自身置於什麼地位?記者採訪如入敵佔區,光天化日之下被明目張膽地盯梢、跟蹤,將這種行爲說成是礦山和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顯然太輕了。他們把自己管轄的“一畝三分地”搞成山高皇帝遠的土圍子,用盡渾身解數封鎖消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求保住烏紗帽。倘若此種行徑得逞,那麼中央的政策如何得以貫徹?上級部門又如何瞭解來自下邊的真實情況?
在中央對安全事故責任人加大處理力度後,地方官員封鎖消息、謊報事故的現象可能會越來越嚴重,南丹事故就證明了這一點。這次事故,媒體承擔了自己的輿論監督職責。多家新聞單位的記者奔赴南丹,頂着阻力,冒着風險,揭開重重黑幕,揭穿了南丹龍泉礦冶總廠總經理黎東明等人散佈的“無人員傷亡”等一系列彌天大謊,使事實真相逐漸告白於天下。
此次事件中,新聞界表現出的良知與社會責任感,令人欽佩。這也讓我們看到了中國輿論監督走出的可喜一步。 (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