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經年的高官問責制終於定案,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昨日(4月9日)整天討論後,達成一致共識,全面接受港府建議的問責制方案,即“3加11”模式,特首之下的3名司長及11名局長均屬政治任命,爲保持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公務員事務局獨立於問責制之外。而政治任命的局長的薪金約爲370萬元,與現任局長們的薪酬加附帶福利折算現金計之總和相若。
據悉,行政會議昨日對建議的方案並無爭拗,也沒有討論過人選的問題。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下週一(4月15日)會先向立法會交代問責制框架,詳情則留待特首董建華親自交代。
決策局將合併削減數目
據瞭解,在“3加11”制度下,現時16個決策局會削減,多個決策局合併;但掌教育及勞工事務的教育局則一分爲二;而公務員事務局將成爲公務員之首,不會納入問責官員之列,直接向特首負責。
因此,政治任命的新架構變成“3加11”,他們會輔以由公務員擔任祕書長(即現時的局長)。
雖然政治任命的局長與祕書長們有從屬關係,但他們的薪酬實際相差不遠。由於考慮到社會不接受以高薪厚祿吸納政治任命官員,故此新階層官員的年薪約爲370萬元,等同現職局長們的200多萬年薪加上附帶福利折現的總和,但他們不再享有諸如房屋、約滿酬金等福利,至於司長及特首則稍高於此數。
港府稍後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落實問責制,及提交決議案,以便把官員的法定權力轉移至問責制的部長,該決議案的附表將列明具體的權力轉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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