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擬加重亂倫罪的刑罰,亂倫犯要強制監禁20年兼打12鞭,以加強阻嚇。
馬來西亞政府擔憂國內的亂倫案日趨嚴重,如果沒有及早重視與處理,將敗壞社會與家庭的道德觀,因此才作出修改有關刑法條文的建議。
建議修正的條文內包括強制性的20年監禁,以及鞭打12下。目前條律只對亂倫案犯者施予5年至20年監禁。
由1997至2001年的各年統計數字來看,馬來人涉及的亂倫案,都超出150宗,其中在1998年多達220宗。從1997年至2001年的五年中,總共發生1302宗,馬來人家庭幹下的案子卻佔了93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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