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校內的兩臺自動購物機被人砸了,校方把我們集中在會堂兩個多小時,同時派人對宿舍進行檢查,這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權利?”福州市財會成人中專學校的一些學生致電昨天當地媒體,表示了對發生在學校裏的這件事情的不理解。
據介紹,大約是14日晚上至昨日凌晨,學校內的自動購物機被人砸了,丟了一些食品。爲此,昨日上午9時許,校方通知停課,並要求全校300多名在校生集中到會堂,由老師和舍長到各宿舍檢查,直至11時前後,學生才從會堂出來。據悉,由於有的學生宿舍抽屜、櫃子鎖了,老師還讓舍長上會堂找學生取鑰匙打開,而其他學生則不能離開會堂。此外,校方還檢查了學生們的手臂,看是否有砸開購物機後取物時留下的傷痕。一些學生據此認爲,校方的做法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利。
該校副校長陳福源對此坦言:“雖然(丟失的食品)錢不多,但出了這種問題,我作爲一名學校領導感到很氣憤。儘管供貨方沒要求讓派出所查,但我們作爲校方有義務澄清這個事,不然全校學生都背黑鍋。偷了東西可能帶回宿舍,所以我們安排了10個老師到宿舍檢查,當時有各宿舍舍長帶進去,請假的個別學生就沒開抽屜檢查,檢查完,10多名曾經在事發現場出現過的學生還被留在四個房間裏談話”。
此外,他認爲“校方作爲一個行政單位,檢查(學生宿舍)是合理、合法的,這種管理措施不會不妥,集中學生同時還能教育其他學生。”他還說,目前還沒查出結果,不能證明是學生砸的,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那麼校方的做法究竟是否合法?輝煌律師事務所楊新華律師明確表示,從法律上講,校方的做法肯定不合法,學校沒有搜查的權力,也不能以任何名義包括“檢查”來實現他們搜查的目的;其二,校方也沒有權力檢查學生是否有刮傷什麼的,正常情況下應該向公安部門報案,由公安部門進行搜查。他認爲,校方的做法違反了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至於學校中普遍存在的“學生不在時檢查學生宿舍衛生”等行爲,嚴格來講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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