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今天在此間表示,特區政府爲迴應市民訴求而即將實行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將會爲施政帶來一個全新的面貌。
他說,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將出現兩個明顯的變化:一是由於問責官員要承擔責任,他們就要重視民意,更要體察民情和勇於面對市民大衆,以政績表現贏取市民大衆的信任和支持。這樣,特區政府將變得更加開放,更直接聽到市民的聲音,更能夠及時迴應市民的訴求,建立更有民意基礎的政府。二是通過問責制組成的特區政府決策團隊,必定能夠目標更明確,方向更一致,在推動政策時更加善用資源,更顧及優先次序,行政和立法的關係會得到加強,因而,也更有效率和更負責任地爲市民大衆服務。
董建華是在立法會上介紹第二屆特區政府實施的主要官員問責制方案時作上述闡述的。
董建華說,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是特區政府的首長,領導特區政府全體官員包括公務員。事實上,在即將推行的問責制下,行政長官除了向3位司長之外,更進一步向11位局長下放權力,使問責制的局長在承擔責任的同時,有充分的權力去制定、統籌和執行政策。
他說,在新的制度下,實行問責制的主要官員不是公務員,他們不再受到原來公務員制度的約束,而是分享共同理念,共同施政目標和使命。問責制提供的條件,使得他們在施政過程中,必定會緊密同市民溝通和聯繫,更加加強與立法會、傳媒的工作關係。因而,他們的工作會得到社會各界更多的支持和幫助。
董建華說,實行問責制後,行政長官對於日常事務的管理,將繼續倚重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協調和統籌,繼續倚重這兩位司長統籌跨越多個政策局的工作。對於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所定下的重大議程和重點工作,也將交由兩位司長統領。此外,對於加強了功能以後的行政會議工作,政務司司長將以主席身分主持一系列的行政會議小組委員會會議。這些小組委員會將取代目前政務司司長轄下的政策小組。財政司司長也將主持相關的行政會議小組會議。
至於各個政策局之間的關係,董建華表示,主要是從資源分配更加合理和政策內容更加協調的角度,將一些政策局進行合併。例如,將房屋、規劃地政進行合併,將運輸和工務進行合併。在進行這方面的合併時,反覆考慮過怎樣纔是最合理的組合。方案完全是根據實際需要和過去累積下來的行政經驗決定的。“我們現在提出的方案,是目前爲止最適當的組合方案。”
董建華在立法會上還回答了部分議員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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