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今天就實施《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發佈通知要求,銀行開辦網上銀行業務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安全評估報告。
該通知要求,銀行開辦網上銀行業務,應對其業務運作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由合格的機構或組織實施。
中國央行要求:安全性評估報告應列明評估的範圍;列明評估所依據的國內和國際標準;指出安全隱患和提出整改的建議,並對網上銀行業務的安全性做出明確的結論;評估報告應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關於對網上銀行業務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表示:“現有對傳統銀行業務的風險監管要求對網上銀行業務仍然適用,但應充分認識網上銀行業務監管工作的複雜性和艱鉅性,突出對技術性風險的監管,督促銀行機構加強對網上銀行業務運行安全的檢查,並加強對網上銀行業務監管人員的培訓,建立網上銀行業務專業監管力量。”
央行今天的通知還要求,銀行要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網上銀行業務基本情況統計表》,並建立網上銀行業務運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監管當局報告網上銀行業務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泄密、黑客侵入、網址更名等重大事項。
中國央行去年七月九日頒佈實施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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