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山西忻州師院“禮品炸彈”案的兩名主犯田學文、白增雲,近日被執行槍決。
據報道,被告人田學文,被捕前系忻州市忻府區環保局司機,他懷疑本單位某領導與忻州師院辦公室主任劉某有矛盾,遂產生用炸彈炸死劉某以討好其上級的想法。田勾結白增雲購買了炸藥、電池、光敏等物,製造了一枚可控炸彈,將炸彈裝入鞋盒內,並做了僞裝。2001年3月5日,白謊稱是代縣縣委捎給劉某的禮品(劉曾在代縣掛職任副縣長),將用禮品盒包裝的炸彈送至忻州師院門房。當日上午9時許,炸彈轉至劉某宿舍後發生爆炸,劉某當場被炸身亡。
當地警方在案發後近一年時間內經過認真細緻的工作,取得了二犯確鑿的犯罪證據。2002年1月8日一審法院判決:田學文、白增雲犯爆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2年4月25日上午9點半,忻州城區市民及附近農民約3萬餘人冒着零星小雨來到忻州體育場“忻州市、忻府區嚴打整治鬥爭公處公判大會”現場目睹製造血案犯罪分子臨刑前的最後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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