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後爲了尋開心,竟給市公交總公司和110指揮中心打電話,散佈爆炸恐怖信息。昨日上午,編造爆炸恐怖信息的孫雲亭被西安市蓮湖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去年12月30日晚10時許,家住西安市顏家堡村的土門一連鎖店臨時工孫雲亭,酗酒後來到土門顏家堡一商店,用兩部公用電話先後4次給市公交總公司和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打電話,散佈編造謊言稱,有8個山東人和山西人要在611路公交車上搞爆炸,先炸一輛,向公交公司勒索200萬-300萬元人民幣,不滿足條件還要再炸3輛。110指揮中心接警後,迅速佈置警力查詢。當晚,當孫雲亭再次作案時,被土門派出所民警抓獲。
此案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新增第二款頒佈的第二天。西安市蓮湖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爲,孫雲亭惡意編造爆炸恐怖信息,擾亂了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條規定,以編造爆炸威脅恐怖信息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此案在全國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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