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執行主席分組名單。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主席團互推若干人輪流擔任大會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這次大會8次全體會議,按照慣例,開幕式由主席團常務主席擔任執行主席;閉幕會由當選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祕書長擔任執行主席;其餘6次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分別由部分常務主席和部分主席團成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