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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記者問:在九屆全國人大期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請問有何根據?到2010年,這一法律體系要形成。要實現這一個目標,十屆全國人大有什麼樣的立法重點?
姜恩柱說,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期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主要有三個基本標誌:第一,涵蓋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齊全,主要是指七個部門,這就是憲法及相關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社會法、經濟法、刑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第二,每一個法律部門的基本法律制定完成。第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制定的地方法規應當制定出來,與上述法律相配套。
姜恩柱說,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期間,我們一共通過審議了113項法律、法律解釋和法律議案。我們一方面把急需要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及時出臺,同時爲形成上面所說的法律體系必不可少的法律也抓緊出臺。這些法律的制定加上過去幾屆全國人大的立法以及國務院以及地方所通過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
姜恩柱說,上面所說的三個條件已經基本具備。現在可以說我們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已經做到有法可依。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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