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朱登山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提出,處置不良資產是對資源的重新配置,不能採取“一賣了之”的簡單方法。
朱登山委員認爲,處置不良資產,一方面需要資產公司運用專業化手段,加快資產處置進度,提高處置效率和回收率,最大限度地盤活不良資產,減少損失;另一方面,需要國家出臺有關政策,進一步完善資產公司業務功能,爲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創造條件。
朱登山說,資產公司應該具有足夠的業務功能和手段,以滿足資源配置的需要。他建議國家給予資產公司資產管理範圍內的直接投資權,允許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項目進行特定目標的投資,以實現資產價值回收的最大化和資產損失的最小化。
1999年,爲抵禦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先後成立了信達、長城、東方、華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置從國有銀行剝離的1.4萬億元不良貸款。截至2002年底,四家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5967億元,處置率達42%,資產回收率和現金回收率分別爲33.61%和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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