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北方網 > 新聞中心 > 國內 > 時事圈點 正文

新華時評:城鎮開發不能對失地農民“一腳踢”

  背倚秦嶺北麓,佔地1000畝的一片豪華別墅樓羣,每平方米售價達5000多元,而世代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農民,每平方米田地獲得的補償卻只有幾十元。談起失地農民的境遇,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段應碧斬釘截鐵地說,濫用徵地權,不給農民公平的補償,不解決好失地農民的出路,不僅是侵犯農民權益,更是剝奪農業的積累。城鎮開發,絕不能再走犧牲農民、剝奪農民的路子。

  人大代表劉立仁認爲,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研究農地搞項目時,往往是越“快”越好;確定徵地補償時,則是價越低越好。農民一旦生活無出路,便用“已經給你們補償了”的話“一推了之”。來自國土資源部門的統計表明,1987年到2001年,全國非農建設佔用耕地3300多萬畝,近七成是通過政府徵用的土地。徵地工作中,不尊重農民的知情權、補償標準過低且不完全到位、不妥善安置失地農民等問題相當嚴重。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一旦有限的補償費花光,生活沒了來源,馬上就陷入困境。

  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對徵地農民的補償,按前3年農業的平均產值來計算。但是,近幾年農產品價格不斷下降,農產品出現“賣難”,按法定標準算出來的補償標準太低,根本不能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即便如此,一些地方還在打農民的主意,層層“扒皮”,連十分低廉的法定補償款也不兌現。據國土資源部門調查,襄荊高速公路荊州段給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是500元/畝,僅爲法定最低標準的一成。

  這種不顧農民生計,只給失地農民發一點安置補助費的做法,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不少農民管這叫“一腳踢”。而這種“一腳踢”行爲,正在造成大批“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遊民。

  對失地農民“一腳踢”的做法,還引發了大量的幹羣矛盾。被強制出讓土地的農民有意見就要上訪,一上訪,一些地方又採取強制措施,抓人捕人,結果激化了幹羣矛盾。一些幹部不從自己工作上找原因,反而責怪農民羣衆“不能正確處理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傳統的小農思想作怪”。

  代表們說,近幾年我國每年建設佔用耕地250萬畝到300萬畝,如果按人均一畝地推算,就意味着每年大致有250萬到300萬的農民失去土地。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抓緊研究這部分失地農民的出路問題。劉立仁代表介紹,上海、浙江等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探索爲失地農民辦理保險,納入社會保障;將徵用土地預留,讓失地農民開發經營。這些做法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更多的仍是臨時安置。

  全國政協委員段應碧指出,妥善安置失地農民,不僅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城鎮開發應當有利於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應當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

來源: 新華網  2003-03-08 18:58 編輯: 樑宏峯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