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說,憲法和憲法相關法規定我國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職責和活動原則。常委會提請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確立了鄧小平理論在國家生活中的指導地位,規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確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制定了立法法,系統規定了國家的立法體制和立法程序。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修改,對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維護國家統一,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具有重要作用。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修訂,進一步擴大了農村基層民主。起草了監督法草案,由常委會作了初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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