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10日上午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時指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的五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波瀾壯闊的五年。五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家工作的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爲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保障和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進行,作出了新的貢獻。
李鵬說,五年來,常委會把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作爲首要任務,共審議了124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其中,由常委會審議通過109件,由常委會審議後提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法律4件。在前幾屆工作的基礎上,經過不懈努力,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各個法律部門已經齊全,每個法律部門中主要的法律已經基本制定出來,加上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李鵬說,五年來,在總結前幾屆人大立法經驗的基礎上,本屆常委會又採取了一些重要舉措和做法,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
━━堅持以憲法爲依據,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搞好立法工作。我國目前生產力還不發達,地區發展不平衡,經濟成份、利益主體等日趨多樣化,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一些體制性障礙,立法工作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長遠和當前、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利益關係,維護好國家的整體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堅持把立法與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緊緊圍繞國家的中心工作開展立法,集中力量,保證急需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以及形成法律體系必不可少的重要法律適時出臺,使立法工作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工作的大局。
━━堅持立法工作的計劃性,爭取立法工作的主動性。按照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確定本屆任期的立法工作目標,做到年度有計劃、五年有規劃、長遠有目標。
━━堅持把修改原有法律與制定新的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本屆審議通過的法律共76件,其中41件是對法律的修改,從而把實踐證明是成功的新經驗和新認識及時用法律規定下來,使立法工作適應我國社會發生的廣泛而深刻的變化,更好地發揮法律對現實生活的規範作用。
━━堅持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時,把法律解釋作爲常委會的重要工作。在現有的9件法律解釋中,有8件是本屆常委會作出的,法律解釋已經成爲常委會立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有利於增強法律的適用性,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
━━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立法工作自身的規律。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既着眼於法律的現實可行性,又注意法律的前瞻性;既着眼於通過立法肯定改革成果,又注意爲深化改革留有空間和餘地;既着眼於加快國家立法的步伐,又注意發揮地方人大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積極性;既着眼於立足於我國國情立法,又注意借鑑國外立法的有益做法。努力使法律內容科學規範,相互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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