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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11日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說,1998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0293件,比前5年上升46%;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960萬件,比前5年上升22%。
結案數字大幅攀升說明什麼?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法學專家對此發表了看法。
社會治安仍未盡如人意
最高人民法院報告:5年來,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83萬件,比前5年上升16%;判處犯罪分子322萬人,上升18%。在審判力量沒有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刑事案件結案數平均每年以4%的幅度增長。
刑法專家楊萬明:人民法院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績,使那些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應有的懲處。但案件的增多,也從一個方面說明我國社會治安狀況目前還不盡如人意,對社會穩定構成危害的因素也在增加,各種違法犯罪行爲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
公民維權意識增強
最高人民法院報告:5年來,人民法院共審理勞動爭議案件42萬件,比前5年增長1.7倍。另外,審結借款、存單、票據、股票、債券、清收金融資產債權等案件292萬件,比前5年上升39%。
尚秀雲代表:我國5年來迅猛發展的經濟態勢,就像是一個高速運轉的物體。其內部各分子在這種高速運動的過程中,接觸必然增加,碰撞也必然頻繁。從這個角度看,案件的不斷增多,恰恰是社會進步和發展的一個體現。這些新領域、新類型案件的增多,說明了隨着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說明越來越多的公民和法人依靠法律維權的意識不斷增強。
公益訴訟嶄露頭角
最高人民法院報告: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5年來共審結464689件,比前5年上升65%,案件種類基本覆蓋行政管理領域。
李祖偉代表:行政案件中相當一部分是公益訴訟,例如喬佔祥訴鐵路春運漲價案、各地出現的爲討回公衆利益而打的“一元錢”官司等,像這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行爲越來越多。隨着小康社會的全面建設,人們對法制的需求大大增強,各級政府和老百姓的法制意識都在不斷提高。老百姓不再把上級機構或權威人士的評判作爲唯一標準,而是用“合法不合法”來判斷社會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公益訴訟的出現,是法制建設中一個可喜的信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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