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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在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的報告

  五年來檢察工作整體推進全面發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11日上午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5年來全國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檢察工作整體推進,全面發展,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爲首要任務,堅持“嚴打”方針,穩、準、狠地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601357人,提起公訴3666142人,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突出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實施的爆炸、殺人、放火等犯罪活動。共批准逮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訴3550人。認真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組織犯罪的決定,批准逮捕、起訴了一批組織和利用“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嫌疑人。

  韓杼濱說,針對各個時期突出的治安問題,檢察機關積極參加打黑除惡、治爆緝槍、禁毒、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等集中行動和專項鬥爭,不斷加大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後,檢察機關全力投入嚴打整治鬥爭,依法批准逮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爆炸、殺人、強姦、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11379人,起訴410511人。堅決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這類犯罪嫌疑人116932人,起訴106910人。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2830人。依法查辦了成克傑、胡長清、李紀周等一批嚴重腐敗分子。依法查辦危害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犯罪的國有企業人員84395人。依法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案件27416件,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7760件。在“嚴打”整治鬥爭中,查辦充當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554人。通過辦案,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20多億元。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規範辦案工作。制定並嚴格執行“九條硬性規定”等辦案紀律,規範辦案程序,注重辦案質量和效果。大力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增設了職務犯罪預防廳,多數地方檢察院設立了預防機構。幾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共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預防建議75000多條,推動建立社會化預防組織6300多個,提請地方人大常委會制定預防職務犯罪的法規27件。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加強對偵查活動和刑事審判活動的監督,注意防錯防漏、不枉不縱。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36955件;對應當逮捕、起訴而未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依法決定追加逮捕50863人,追加起訴25297人。對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訴條件的,依法決定不批准逮捕466357人,不起訴106715人。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加大對刑罰執行活動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力度。對偵查、起訴、審判等各個環節的超期羈押問題,共監督糾正308182人次。積極開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對積壓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進行了清理。對認爲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69392件,提出檢察建議15189件。在訴訟監督中,檢察機關堅持糾正違法與懲治司法腐敗相結合,注意透過嚴重違反程序和司法不公的現象,查辦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等職務犯罪案件,共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政法機關工作人員24886人。

  深化檢察改革堅持從嚴治檢

  爲檢察工作注入生機和活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11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5年來,檢察機關深化檢察改革,堅持從嚴治檢,爲檢察工作注入生機與活力。

  韓杼濱說,199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各級檢察機關將檢察工作依法能夠公開的全部向社會公開。建立了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公開審查和聽證制度,檢察工作重要事項通報制度,實行檢務公開,增強了執法透明度,促進了公正執法。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改革檢察業務工作機制。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建立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指揮和協作機制,改革偵查監督方式,改革檢察委員會工作,建立專家諮詢制度,完善特約檢察員制度,促進了檢察工作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韓杼濱說,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檢察院和大多數市、縣檢察院進行了機構改革,規範了機構設置,加強了業務部門,精簡了人員。根據檢察官法進行了檢察官等級評定。檢察人員錄用制度進一步規範,初步建立起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此外還完善行使檢察權的監督機制。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從教育整頓入手,着力解決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集中教育整頓、執法作風大檢查和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等專項治理活動。經過努力,幹警違法違紀逐年減少,從1998年的7‰下降到2002年的1.4‰,違法辦案、以案謀私、作風粗暴等問題得到初步遏制。

  韓杼濱說,以整風精神開展“三講”教育,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增強。大力弘揚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涌現出以方工、付玲玲爲代表的一批秉公執法、無私奉獻的優秀檢察官,有4302個集體和5114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黨政機關表彰獎勵。

  韓杼濱說,檢察機關加強教育培訓和崗位練兵,舉辦各類培訓班3356期,對檢察人員進行了普遍輪訓,舉行了首次全國檢察人員基本素質考試。大力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組織創建以“好班子、好隊伍、好機制、好業績、好形象”爲內容的“五好”檢察院活動。基層檢察院堅持開門創“五好”,從羣衆滿意的地方做起,從羣衆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對照“五好”標準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執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整體面貌發生了積極變化。

  要全面履行檢察職能

  促進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說,要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深化檢察改革,努力推進依法治國,促進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韓杼濱11日向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當前檢察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對訴訟活動中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監督力度不夠,尤其是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缺乏具體的程序和有效的手段。二是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完全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三是檢察改革力度不夠,有些制約工作發展的深層次問題還未得到解決,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保障機制還不健全。四是一些地方經費緊缺、裝備落後。

  韓杼濱說,今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堅持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繼續把維護社會穩定擺在首位。積極參加反分裂、反恐怖鬥爭,防範和懲治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嚴打”方針,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搶劫、搶奪、盜竊等嚴重多發性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堅決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認真落實檢察環節的綜合治理措施,爲改革和發展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案件,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以及利用職權參與、包庇、縱容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案件,發生在國有企業、金融系統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中的瀆職犯罪案件。

  ———進一步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全面加強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在刑事立案監督中,重點監督對嚴重刑事犯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該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問題。在偵查活動監督中,重點監督違反法定程序、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堅決排除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在刑罰執行活動和監管活動監督中,重點監督超期羈押和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問題。在審判活動監督中,重點加強對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案件的抗訴。

  ———深入推進檢察改革。按照黨的十六大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制定今後一個時期的檢察改革方案,健全權責明確、公正高效、監督有序的檢察權運行機制。深化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健全符合訴訟規律的審查逮捕和公訴工作機制,加強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建設。健全訴訟參與人權利保障機制,完善向律師展示證據和聽取意見的工作制度,推動完善訴訟程序。

  ———加強檢察隊伍的專業化和基層檢察院的規範化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檢察隊伍。加強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建設。嚴格檢察職業准入,擴大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試點。

來源: 新華網  2003-03-12 15:33 編輯: 樑宏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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