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青年類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名為『尋找站在高處的人』的招聘廣告
近日,千龍網記者發現北京某青年類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名為『尋找站在高處的人』的招聘廣告。這則廣告粗看之下沒有什麼特殊之處,但在招聘條件中,卻有3/4的職位列出了相同的應聘條件:去年年收入。
據了解,
這則廣告是一家中加合資,名為『光大永明人壽』北京分公司刊登出來的。此廣告共招聘四個職位的人員:業務區經理、業務部經理、業務主任、壽險代理人。這四個職位有三個相似的條件,一是大專或以上學歷,二是為人誠實正直、事業心強、有學習和提昇自我的意願,三是分別有6年、4年、2年和9個月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同時,前三個職位都列出了去年年收入底線,分別是18萬人民幣、10萬人民幣、5萬人民幣。
將去年的年收入定為應聘者的必要條件,這似乎在多年來眾多的招聘廣告中沒有先例。這則罕見的招聘廣告,引來了人們不同的目光,有人認為莫名其妙;有人對此不屑一顧;也有人樂觀看待此事,認為是一種招聘新招數,有可能引領一種新觀念。
質疑一:『年收入』為何成招聘條件
招聘條件中,赫然標著去年的年收入底線,這樣的條件在以往的招聘啟示中,似乎從沒有看到過。一般招聘啟示中,會明確標明對招聘人員的能力要求,這則廣告卻以年收入作為條件。收入的多少,是否和個人的能力成正比?這是一個銀行存款數字就能表明的嗎?
某公司市場部的陳經理在看到這則招聘廣告後,第一個反應就是覺得這個要求不合理,『為什麼要用金錢來衡量一個人的能力呢?這樣的要求很不合理。』他說,如果一個人過去一年在家休息,沒有上班,是不是就表明他就沒有一點工作能力了呢?如果一個人的收入有很多不同的渠道,但是單單從自己的第一職業裡賺取的薪金並沒有這麼多,是不是也有能力勝任用人單位的要求呢?
某媒體的編輯王小姐在接受采訪時對千龍網記者說:『我覺得這則廣告莫名其妙。從來沒有看到過有用去年的年收入作為招聘條件的,看到這樣的數字,覺得很奇怪,同時也覺得不可信。』同時她還表示,自己應聘時是不會考慮這種招聘廣告的。
為何要用去年的年收入作為招聘的條件?對於這個很多人提出的問題,光大永明人壽北京分公司人事部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千龍網記者采訪時說:『去年年收入的數額,並不是一個硬性的規定,只是一個參考的數據。如果有這個數字做基礎,那麼此人的能力應該不會很差。但是如果能力和其他條件很強,我們也不會一味地追求這個標准。一般我們會根據每一份簡歷的具體情況,具體地對待。』
質疑二:如何證明去年年收入
招聘條件的列出,表明了招聘單位的態度。但是招聘單位打算如何去證明應聘者去年的年收入?應聘者又如何能真實的表明自己的財力能力?
某網絡公司的部門主任文先生對此很反感,他說:『列出這樣的條件本身就很不合理,進一步你又如何證明這個收入呢?招聘單位到底要采取什麼方式獲取這個數據,而應聘個人又如何證明自己的收入是真實的?這些是否會牽扯到法律的問題?都是很難說清楚的。』
在一家軟件公司工作的蔣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質疑道:『是不是要我拿著我的存折去面試?我存折上的錢又怎麼證明是我自己工作所得,不是別人送的,不是彩票贏的?』
對於人們的疑問,該公司並沒有做出正面回答,只是說具體事宜會和當事人協商。
記者帶著這個問題采訪了一些業內人士。某公司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方桐女士對此分析說:『現在社會的信用機制還很不完善,一個人的經歷、業績與信用,很難取得完全而真實的答案。一般情況下,單位在招募高層人纔時,會通過此人的上一個所在單位獲取相關信息。』
方女士還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我們單位過去一位部門主管,應聘可口可樂公司某部門主管的時候,可口可樂公司用人機制非常嚴謹,曾經專門派人來我們公司調查這位主管過去的業績、能力和一些其他的方面,同時對於他過去的月收入,也做出了調查。
『這樣的調查是比較全面的,比較真實的。』方桐表示,對於光大永明人壽對以往薪金的要求,采取何種方式調查,我們就不得而知,但是應該說明的是,即使是像可口可樂公司這樣的調查,也可能得到不完全真實的答案。因為很多地方是人情化的,原單位有可能做出假的證明。這最終還是要歸結到社會不完善的信用機制。
質疑三:是否會侵犯個人隱私
有人看到這則廣告後,
問出了這樣的問題:去應聘的符合條件者,企不是暴露了私人的財產?如果再去調查,再去證明,不是更加暴露無疑?
很多人在接受千龍網記者采訪時,都表示了這方面的擔懮。在『個人隱私』、『私人財產』等等一系列有關『私人』的概念被越來越重視的現代社會,這無疑是一個極其敏感的話題。
『我憑什麼要告訴你我過去的收入?不說難道就找不到工作了嗎?』會計周小姐接受采訪時很奇怪會有這樣的招聘。她說:『如果真的要調查,這難道不觸犯法律嗎?』
就讀於南京大學經濟系的研究生小李,則不屑於這樣的招數,他說:『這只是一則招聘廣告的花招而已,招聘單位不會真的去調查,也不可能允許它去做調查。私人財產誰都無權過問。』
對於不同人的不同態度與質疑,光大永明人壽北京分公司同樣沒有做出回答。
有關業內人士則向記者表示,這種做法不會泄漏私人財產。某公司人事部張先生說:『就像應聘的簡歷一樣,正規公司都會保存在人事部們,絕對不會被其他人看到。即使是沒有錄用的簡歷,也會被保存在內部人纔庫中,或在一段時間後銷毀掉。這種應聘條件只是一個底線而已,同時它是軟性參考指數,不是將來薪金的標准。不用擔心會暴露私人財產。』
雖然有業內人士這樣說,雖然該公司不會真的像調查戶口一樣去調查你去年的年收入,但是畢竟這樣的條件,這樣的做法,不免有窺探的嫌疑。該公司的拒絕回答,不免讓人斟酌再三。
質疑四:給應聘者什麼樣的待遇
『去年年收入在人民幣18萬以上』、『去年年收入在人民幣10以上』、『去年年收入在人民幣5以上』……這樣的條件,在應聘者顧慮與質疑的同時,也不免引起人們很大的興趣。是不是列出了這樣的條件,就表明這是貴公司將來待遇的底線?
帶著很多人的疑慮,千龍網記者以應聘者的身份對光大永明人壽北京分公司提出了此問。該公司人事部們負責人回答:『在勝任工作的情況下,一定的業績會對應一定的薪金。我們北京分公司正在籌備階段,急需大量的人纔,同時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個人發展的機會,真正的人纔當然會得到相應的報酬。』
業內人方桐女士對於這樣的條件,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她說:『刊登出最低年收入作為招聘的條件,雖然這種做法在國內外都是罕見的,但其本身並不違法,也不會引起惡性的競爭。這種做法我個人認為是人纔競爭中的一個新招,是跟市場在叫板。』
『既然你列出了這樣的條件,其實明擺著就是要拿出更多的報酬來。不然就是欺騙。』方桐說,這樣的招聘,很大膽,也很有競爭力。雖然這種做法還不被一些應聘者所接受,但是我認為,一旦這種方式被人們接受了,人纔市場的競爭,將會出現一個新的觀念,就是將收入的競爭從暗處帶到明處,從而更加引起企業對於人纔資本的重視。
但也有人表明了不同的態度,張先生表示,這樣的競爭對於應聘者並不一定是利大於弊的。報酬絕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它是跟業績成正比的。輕易的承諾和人的不定性會帶來一定的矛盾。同時招聘條件只是條件,不是承諾,這在一定情況下,更會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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