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重鎮萬州本週一場重要的審判,讓開縣井噴事故再次成爲媒體聚光的焦點。半年前那次突如其來的災難,彷彿就在昨天。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冬夜。位於重慶開縣高橋鎮的中國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川鑽十二隊的羅家十六礦井突然發生井噴,兩百四十三條鮮活的生命在新年到來前倏然而逝。
在重慶萬州肅穆的法庭上,四川石油管理局工程師王建東和另外五名涉案責任人出庭受審。這次事故發生以前,這些技術員和工程師們怎能想到,他們如今會以這樣的方式面對父老鄉親?他們又怎能想到,那些“平常而又平常”的操作,現在卻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而問題,恰恰就出在那些“平常而又平常”的操作上:公訴機關認爲,羅家十六礦井現場組負責人、工程師王建東和技術員宋濤,違反企業的相關技術規程和礦井的明文規定,卸下了鑽具內的回壓閥;川東鑽探公司副司鑽向一明,起鑽過程中違章操作,鑽井液灌注不符合規定,最終造成溢流並導致井噴;錄井工肖先素先是未及時發現鑽井作業中的嚴重違章行爲,發現後又未立即提出警告糾正;鑽井十二隊隊長吳斌,明知鑽井內沒有安裝回壓閥,可能引發井噴事故,卻既未向上級彙報,也不採取任何措施消除隱患;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井噴後趕往現場,指揮決策嚴重失誤,未及時對放噴管線實施點火,造成了事故的擴大和惡化……
事故專家組的鑑定報告表明,如果被起訴的這六名責任人中有任何一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或許這起悲劇就不會發生。
像川東鑽探這樣的企業,每天生產都有班前班後會,每個班組都有作業計劃書和班報表,每道工序都有專人檢查和負責,但這一切似乎形同虛設。很難想象,那麼多道嚴密的關口,那麼多鐵的規章制度,卻仍然沒有關住潘多拉的盒子。如果說一個人的疏忽只是失誤,那衆多關口的同時疏忽又意味着什麼?
先進的管理模式,完善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人認真執行,負責到底,都將成爲擺設。北京密雲燈展踩踏事故,吉林中百商廈特大火災,一次次本可以避免的人爲事故難道還不足以使我們警醒?
逝者已然長逝,留給生者的是痛與醒的悔悟。被告人宋濤在法庭上表示,判什麼罪都願意接受。
法院當然會做出公正的判決。但是,審判他們的並不僅僅是法官,還有那兩百四十三雙不能釋然的眼睛。除了法律的懲罰,他們更要爲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爲承受良心的譴責。
對於在井噴事故中失去生命的人們以及他們的親友,也許法律的懲罰會使他們得到一些寬慰。而對於那些瀆職者和失職者,在法律和制度之外,應該還有一些東西能讓他們警醒,比如良心,比如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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