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湘都市報》報道,記者從長沙市第四醫院獲悉,在7月26日長沙女子黃婭妮駕奔馳撞人事故中受傷的2位患者,目前傷勢已愈,但他們仍未出院,原因是與肇事方未就賠償達成一致。
據長沙市第四醫院院方消息,這3位患者傷勢不很重,現在已基本恢復,均可出院。院方“建議”他們出院,但3人以身上仍有“傷痛”爲由拒不出院,其住院治療費用一直由肇事方提供,最高的花了1萬多元,其他兩人均爲8000元左右。
因就賠償問題未能協商一致,他們表示不會出院,有人已向肇事方提出索賠3萬元,否則就一直住下去。
到昨天下午,3位患者中的一位經肇事方做工作已同意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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