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記者 劉雁軍
北方網專稿:近年來,渤海近海漁業資源日漸匱乏,爲了能夠生存,漁民普遍往深海區作業。但大多數漁船噸位偏小,設備落後,抗風險能力差;部分漁民和船員安全意識薄弱,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現象屢禁不止,導致水上安全事故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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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回的失事漁船“冀豐漁1090”號。 |
五命魂歸大海
11月16日中午12時,“勤豐97”輪在渤海大沽燈塔東南19海里處發現一艘倒扣的漁船,一人求救。天津海事局接到報告後,立即部署搜救行動。記者事後瞭解到,該漁船共有6名船員,除1人獲救外,船倉內發現3具屍體,另2名船員下落不明,極有可能已遇難。
事發後,本網記者獨家深入現場進行了採訪。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澗河漁港2號村,記者見到了這次事故中的獲救漁民----今年34歲的吳元臣。提起事發的那一幕,吳元臣顯得有些後怕。他說,本村吳連村、吳連旺兄弟倆幾年前合夥購買了一條編號爲“冀豐漁1090”的漁船,他就在他們的船上打工,每月可收入1500元錢,這些錢也是家裏唯一的經濟來源。11月16日凌晨,他和吳連村、吳連旺兄弟,還有同村的畢春濤、畢金利、畢金喜三人,共6人出海打漁,商定如果天氣狀況好的話,將在海上停留1個月。可沒想到,剛出海不到4個小時,他們的船就翻了。據吳元臣回憶,出海後船駛至深海區,他們便拋下了錨準備休息。在朦朦朧朧的睡意中,他突然覺得船體猛烈晃動了一下,併發出“咔”的一聲巨響。隨後,他們的船便翻了個兒,6個人全部被扣在船下。好在吳元臣深諳水性,並且他當時睡覺的位置在船頭,因此摸索了一會後,深紮了一個猛子便遊了出來。因於當時天色還很昏暗,吳元臣並沒有看清周圍的情形,只知道是一艘“火輪”把他們的船撞翻的。他在水溫僅有10℃的海水中堅持了七八個小時才被“勤豐97”輪救起。
說到這裏,吳元臣的眼睛有些溼潤。他說:“海水那麼冷,他們5個人肯定沒命了。幾個小時前還是兄弟,沒想到就這麼陰陽兩隔了。”記者在採訪時,吳元臣一直坐在自家的牀上,雙腿蓋着棉被。他說兩條腿沒有什麼感受,真害怕有截肢的危險。他的妻子在一旁更是抹眼淚,家裏唯一的經濟支柱塌了,今後還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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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元臣坐在自家的牀上。 |
村裏又添墳頭
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澗河漁港,記者見到了這艘剛被“北海救199”搜救船拖回來的失事漁船,從外觀上,船體還算完整,只是右眩上有一塊明顯的碰撞痕跡。據搜救人員分析,失事漁船可能遭側面碰撞才翻船的。拖船時,船體一直是倒扣的,在港內才被翻過來。在船體內,天津海事局的工作人員發現了吳連旺、畢金利、畢金喜的屍體。據知情人透露,吳連村和畢春濤也遇難了,屍體下落不明。記者在村中採訪時,發現每塊空地上都有四五個墳頭,而在失事漁船旁的河灘上,又有5個新墳頭立起(死者的家屬用來祭奠親人,是當地的一種風俗)。悲傷的氣氛籠罩着整個漁港。吳連臣的父親吳連敏告訴記者,澗河漁港內共有大大小小的漁船212艘,全部在以漁港爲中心、輻射半徑70海里的範圍內捕魚。吳連臣每次出海,他都提心吊膽,生怕出什麼意外。他說,現在打漁成本高、收穫少、負擔重,出一次海起碼要燒600塊錢的柴油,再加上伙食等雜費,挑費很大。再說,他們用拖網捕魚,沒有聲納、雷達等設備,只憑運氣,因此一般要在海上停留一段時間才返航。這裏的船有70%都是小型木殼船(馬力在60匹以下),船齡長、船體殘舊,通訊、救生、消防、號燈、號笛等安全配置不足。另外,他們每年還要向澗河漁政等部門交海洋資源費、船隻檢驗費。所以,船主爲節省成本很少修船。
吳連臣的妻子說:“這次我的丈夫是僥倖逃過一難,但下次不知有沒有這麼幸運了。”據瞭解,澗河漁港內的漁船多數在海上經歷過或大或小的磨難,就在這次事故前幾個月,1號村的兩個漁民出海遇到風暴葬身海底。“他一出海我就睡不着覺,特別是晚上,太危險了,我們這裏的海域有不少商船或貨船經過,他們總是不按航道行駛,經常撞漁船。”吳連敏說:“我們的漁船都是木製的,商船的雷達根本掃測不到,即便掃測到了,那時候已經相距不足幾百米了,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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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事漁船右舷被撞。 |
可別再出事了
渤海海域是一個商船和貨船往來比較頻繁的區域,特別是天津港的吞吐量目前已超過2億噸,交通流量日益增加,商船或貨船和漁船碰撞的機率也就增加了。出海捕漁是漁民基本的生存方式,買不起漁船的漁民靠爲別人打工賺錢,但僱主往往卻又缺乏安全意識,導致事故頻頻發生,悲劇不斷上演。記者從天津海事局獲悉,今年是渤海海域安全事故高發的一年,僅商船與漁船發生碰撞就達11起。
天津海事局通航處的工作人員孫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渤海內經常作業的漁船主要來自河北省灤南、豐南,天津漢沽、北塘,基本上都是在渤海某些固定的航道上長年捕漁作業。今年8月份休漁期過後,漢沽的漁船在中韓交界處的水域作業,晚上只有1個人值班,與過往的商船發生了碰撞,天津海事局接到報告趕往現場救起了5人,但還有4人不幸遇難。這次又發生一起,究其原因發人深思。孫清說,在這些事故中,商船或貨船自然是有責任的,但漁民也應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部分漁船晚上在深海拋錨後,竟然熄燈睡覺,不留值班人員,把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據瞭解,發生海上安全事故的船隻多爲個體私人漁船,設備陳舊落後,管理混亂。一些船主爲了追求經濟利益,往往僱傭廉價的外來人員從事海上作業,他們當中大部分人以前從未從事過海上漁業作業,不熟悉船上機器設備的操作,缺乏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和自我保護意識,在處置突發事件中也不能及時有效地採取措施制止事態的發展,這些都給漁業生產帶來了安全隱患,威脅到廣大漁民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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