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個“獨特而又沉重”的話題——德國的“貧窮”問題,成爲德國輿論的熱點。
之所以“獨特而又沉重”,那是因爲在世人眼裏,這個世界第三經濟強國好像從未和“貧窮”兩字掛過鉤。據世界銀行統計,2005年,德國GDP爲2.8萬億美元,人均3.3萬美元。特別是德國注重經濟增長與社會公正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使德國成爲世界上屈指可數的高福利社會,何來“貧窮”問題?
德國發行量最大的日報《圖片報》,最先援引親社民黨的艾伯特基金會計劃於12月初公佈的一份調查報告,成爲了全德這場爭論的導火索。報告認爲,德國產生了一個新的“社會底層”,人數爲650萬,佔德國人口的8%,其中,東部的底層居民比例高達20%,西部爲4%。報告說,在這個羣體中,2/3是失業者,其餘則是工作不穩定者;他們大多收入低,幾乎沒有私人住房和儲蓄,可以依賴的家庭援助微乎其微;他們自認爲是社會競爭中的失敗者,對生活和未來失去了信心。
雖然艾伯特基金會事後批駁說,這份報告根本沒有提到“社會底層”字眼,而用的是“生活處境困難人羣”,但德國各界多認爲,這樣的一個“社會底層”事實上是存在的。甚至有報道說,德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公民比例從1998年的12.1%上升到了2005年的13.5%,也就是說,每8個家庭中就有1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其總人數高達1000多萬。
德國的“貧窮”問題還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一、貧富差距拉大。2005年,德國10%的富人佔有全部私人財富的47%,比1998年增長了大約兩個百分點。二、“負翁”人數增多。德國目前有超過一成的成年人資不抵債、入不敷出。720萬人無力在預期內償還即將到期的債務。在德國西部地區,590萬人資不抵債;而東部地區,130萬人債臺高築。三、兒童貧困嚴重。全德有250萬兒童掙扎在貧困線上。
衆所周知,按照國際通用的解釋,貧困有“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兩個概念,前者主要適用於發展中國家,而後者則適用於發達國家。在德國,“相對貧困”的標準是低於德國全社會個人平均收入的60%,即月收入938歐元(1歐元約合10元人民幣)。艾伯特基金會的調查報告說,德國目前“生活處境困難人羣”的平均月收入只有424歐元。顯然,如此低收入者的生活在一個物價比發展中國家高出數十倍的德國是非常困難的。
事實上,類似相關德國“貧窮”問題早就被議論過,只不過從未像這次被媒體如此“熱炒”,而且“持續高溫”長達數月。
德國人一直在琢磨,德國的福利、扶貧支出並不低,大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30%,爲什麼還會出現令人難以置信的結果?經過多時、反覆討論,德國人終於得出了一條結論,那就是福利並不是越高越好,太高培養了“懶漢”,增加了國家負擔和企業成本,削弱了新時期德國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太低,則違背了發展經濟最終造福百姓幸福生活的宗旨。
中國古語有云: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針對德國福利時弊,德國政府已開出了衆多改革“藥方”,但大家普遍認爲,作爲“富國”的德國與“貧窮”問題做鬥爭也將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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