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的《省委省政府領導接待信訪羣衆制度(試行)》規定,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委常委、副省長要親自接待信訪羣衆,並明確責任單位和辦理時限。
省委、省政府領導接待信訪羣衆原則上採取預約接待的方式。接待信訪事項的內容和範圍包括:上級機關向省委、省政府交辦的重點信訪事項;關係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信訪突出問題;需由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或協調處理的重大信訪問題;對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要建議。
領導同志在接待過程中,要聽取信訪人的陳述和訴求,並依據相關規定,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處理意見,明確責任單位和辦理時限,由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做好記錄和制發紀要。責任單位要按照領導同志做出的決定或要求,認真調查覈實,落實處理意見,在限定時限內向負責接待的領導、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並向信訪人答覆或告知。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省信訪局要督促檢查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並對嚴重違反《信訪條例》的行爲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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