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外國公司駐京辦事處”的幌子,沈某等二人利用外國人倒賣外匯,涉案價值人民幣千餘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製造“雅寶路地下錢莊案”的沈某和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朝陽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2年6個月。
2003年,北京海關查獲了石家莊進口軸承有限公司走私案,該公司法人代表馬某一直通過雅寶路的地下錢莊私換美元。警方很快抓獲了與馬某交易的長期在雅寶路一帶活動的地下錢莊老闆沈某、李某。從2003年5月至12月,沈某和李某多次向馬某倒賣外匯150餘萬美元。而馬某提供的1044萬元人民幣均通過公司轉賬的形式打進沈某和李某的賬戶裏。與此同時,警方還查清了李某於2005年8月5日,在雅寶路等地收取人民幣187.22萬元後,倒匯12萬美元、1109.7萬日元的犯罪事實。一同被抓獲的還有16名外國人(另行處理),他們有的直接參與倒匯,有的人則將自己的外國證件提供給中國人以收取“證件提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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