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受關注的奶業“禁鮮令”終於從本月起開始執行。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通知精神,今後市場上標“鮮”字的牛奶將徹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純”牛奶,乳品企業也不得再利用“鮮”字標籤來進行商業炒作,誤導消費者。
據瞭解,從2004年至今,有關“禁鮮令”的爭論就一直不斷。2004年底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頒佈有關規定:加工食品不得標稱“鮮”,乳製品也在其列。這意味着市面上以原奶爲原料、採用巴氏殺菌法、低溫存放的“鮮奶”,都不得在名稱中標上“鮮”字,多年來消費者心目中的“鮮牛奶”將消失。此後,國家標準委多次發出通知稱,鑑於部分食品生產企業的庫存舊包裝未完全消化用完,爲減少浪費,使原定於2005年10月1日執行的“禁鮮令”,被一次又一次延期至今年1月1日實施。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天津各大超市、商場以及一些奶站,發現已經很難覓到“鮮牛奶”的蹤跡,取而代之的幾乎全部是“純牛奶”。與過去多數企業鍾情於“鮮”字相比,如今的乳品企業開始在“純”字上大做文章,“純牛奶”、“特濃純牛奶”的包裝最爲普遍。
鮮純之爭
2004年年中,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等部門制定了《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食品標籤國家標準實施指南》,明確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那些即使只經過低溫殺菌的巴氏奶,標籤上一律禁止使用“鮮”字,—這一強制性規定當時就被業界稱爲“禁鮮令”。按當時規定,牛奶“禁鮮令”將於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
2005年8月1日,“禁鮮令”實施時間被延期到2006年6月1日。
2005年5月31日晚又被再度延期至11月1日。
2005年10月31日,“禁鮮令”再次推遲到2007年1月1日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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