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該案庭審時場景
1月5日上午,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覈准,綁架並殺害內蒙古著名企業家、西遠老總雲全民的罪犯潘永忠、劉志強,在呼和浩特市被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潘永忠(男,41歲,蒙古族)曾於1996年受僱於雲全民創立的內蒙古祺泰服飾業有限責任公司。2000年8月,潘永忠因與公司董事長雲全民發生矛盾被辭退,爲此,他對雲全民產生不滿。2005年8月至9月,潘永忠和劉志強(男,44歲,漢族)合謀,並於同年9月25日10時許,綁架了雲全民。隨後,二人以毆打、威脅的手段,迫使雲全民分別給其妻子及公司員工打電話,籌集人民幣500萬元。次日中午,潘、劉二人得到240萬元贖金後,於當日19時許,將雲全民的手腳和頭面部用膠帶紙捆纏住,由劉志強駕車拉到綁架前就挖好的坑中,將雲全民活埋。
2006年10月10,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二罪犯死刑。二犯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二犯的上訴。
今年1月5日上午9時,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佈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的命令,隨後將綁架犯潘永忠、劉志強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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