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春晚』上,馬季表演相聲《一個推銷員》,諷刺商家做廣告胡誇,一包宇宙牌香煙賣遍英國、美國、日本……如今馬季逝世不久,可他代言的某風痛片廣告照常在熒屏頻頻亮相,卻讓不少人感覺格格不入。昨日就有觀眾表示,馬老剛剛過世,繼續使用其形象作廣告代言,是否不妥?
質疑:繼續使用形象不道德
相聲大師馬季去年年底去世,但許多觀眾依然在陝西衛視等電視臺廣告時段看到,笑容滿面的馬季拿著產品笑咪咪說:『腰腿痛,頸肩痛,風濕痛,就用某某骨骼風痛片。』對此觀眾感覺十分意外。招商銀行職員陶先生就表示,『馬季先生剛剛過世,繼續使用先生形象作廣告代言,感覺很別扭。』而在市電信局營業廳工作的張小姐也認為,咋一看到這個廣告覺得怪怪的,『心裡覺得像有塊石頭一樣,我不了解相關規定,是否允許已去世的人代言的廣告繼續播放,但是至少在這個時候播放這個廣告不妥。不知道商家有沒有考慮馬季家人及消費者的感受?』
辯駁:相聲可放廣告也可播
昨日記者從廣告界了解到,馬季代言費大約為每一年45萬人民幣。他身前曾為某酒、某藥業等拍過廣告。昨日記者致電某藥業集團,媒介部工作人員表示無可奉告。但據了解,馬季的廣告是新近拍攝,已在各大電視臺熱播,由於馬季去世突然,廣告合同尚未到期。不過,曲藝界人士對廣告繼續熱播卻表示理解。與馬季相當有淵源的重慶曲藝名家仇小豹昨日表示希望能夠順其自然,『這是簽約的商業行為,當然應該延續下去。』而馬季弟子馮鞏成立的『馮鞏辦公室』主任、著名相聲演員白樺也給記者發來短信稱:『馬老的相聲可以放!為什麼廣告就不可以放?』
意見:廣告繼續播放合法
名人死後廣告繼續播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障礙?重慶樹深律師所律師張妮昨日表示,中國的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文件並沒有禁止播放死者生前做的廣告,『其實,死後能不能繼續播放廣告,要看死者生前在合同中如何約定。如果雙方只在合同中約定廣告播放的時間長度,沒有把代言人的死亡作為廣告停止播放的條件之一,那麼即便代言人死了,只要約定的播放期限沒滿,廣告仍然可以播放。當然如果死者的親屬認為看到死者生前做的廣告繼續播放會令他們傷心的話,作為死者的繼承人可以通過和廠商協商來終止廣告的播放。』昨晚,就此爭議記者給馬季的兒子馬東發去短信,但至截稿為止也沒有收到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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