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8日上午,備受黃州社會各界關注的宋海濤涉黑團伙案在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宋海濤及其團伙成員被控實施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9項犯罪活動。
網羅“打手”瘋狂斂財
今年30歲的宋海濤是黃州區陶店鄉人,1999年因犯流氓罪,曾被黃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提前釋放後,他不僅未加收斂,反而以此爲資本,從一些無業人員及臭味相投的人中網羅自己的勢力,開始了有組織的犯罪活動。2001年以來,一個以宋海濤爲首的組織團伙基本形成。這個組織體系大致分三個層面:宋海濤是組織中名副其實的“老大”,被團伙成員稱爲“宋老闆”、“宋總”、“三哥”;主要骨幹成員有汪新生、鄧必勝、李得新、趙志祥、孫文、付斌等人;其餘一般成員處在第三個層次。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無業人員,文化程度最高是初中。
在宋海濤的組織、領導下,該團伙在黃州區長期開設賭場聚衆賭博,非法斂財。2001年至2004年12月底,宋海濤分別在陶店沙子崗、陳策樓鎮周頂灣村、黃州三臺李家咀等地開設賭場達幾十場次,並指派手下在賭場上“抽頭”(俗稱“打缸子”),其餘手下則“放碼”並收取高息。賭場中賭額小則50至100元起注,多則500元或5萬元封頂。宋海濤每次按下注金額5%或10%當場“抽頭”,每場“抽頭”營利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而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宋海濤曾有一次在武漢設賭,幾個相熟的“大老闆”接到他的通知後前來“捧場”,僅那一晚,宋海濤便獲利百萬餘元。
此外,宋海濤還以壟斷或者“參股”的形式經營河沙生意,獲利甚豐。通過這些非法斂財的手段,宋海濤團伙的經濟實力越來越強大,羽翼逐漸豐滿起來。
打“碼頭”手段殘忍
宋海濤對自己的手下也很講“義氣”。宋海濤借鑑公司管理方式,除在開設賭場時給其組織成員發“工資”、“派紅”外,還分別於2002年、2003年兩次召集該組織成員“吃年飯”、發紅包。2004年,宋海濤的一個手下因幫他殘害仇家被判刑,爲籠絡人心,他經常去看望這名手下的家人,送錢送物,他還組織該組織成員及家屬到北京旅遊觀光。手下有人辦喜事時,他也會備份厚禮前往道賀。宋和他的手下三天兩頭在一起吃飯喝酒,一次就花費上千元,都是宋海濤買單。
當然,宋海濤對手下人“仗義”,是以手下對他絕對服從爲前提的,如果手下不聽話或者辦事不力,他是不會客氣的。輕則趕出組織,重則要遭受殘酷“懲罰”。
2002年11月2日,宋海濤在黃州某酒店吃飯時,看見黃州當時的另一個“黑老大”唐文從酒店出去,沒過多久,就有一夥人衝進酒店將宋海濤砍傷。宋海濤認出砍他的人是餘某的手下,而餘又是唐文的人,宋海濤據此便認爲是唐文指使餘干的,發誓要報仇。
宋海濤在陶店老家養傷期間,手下汪新生、鄧必勝和陳某(另案處理)等人去看望宋海濤時,一致認爲,不把唐文“搞殘廢,就不能在黃州混下去”。2003年1月29日,宋海濤聽說唐文在武漢,便親自帶隊直奔武漢,在某酒店將唐文堵住,先是讓手下用刀對唐文一氣亂砍,後來宋海濤的一名手下用獵槍將唐文的臀部打開了花致唐文傷殘。至此,唐文的勢力基本上被瓦解。
通過這些“黑吃黑”的惡行,宋海濤逐漸在圈子裏打出了“碼頭”,只要是他的“地盤”,沒有誰敢染指。
警方透露,宋海濤組織爲實施犯罪的需要,非法持有多把獵槍及仿製手槍。據黃州警方介紹,宋海濤出門必帶兩把槍:一把長槍(雙管獵槍)放在車上;另一把手槍隨身攜帶。破案後,公安機關已收繳該組織槍支6支,其中,仿製“六四”手槍2支、獵槍4把、子彈8發、長柄斧7把。
尋釁滋事敲詐勒索
2001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宋海濤及一幫手下在黃州某迪吧玩時,其手下趙志祥與陳某撞了一下,雙方發生爭吵。陳某拿了一個啤酒瓶,準備打趙志祥,被趙一腳踢倒在地。宋海濤等人隨即上前毆打陳某,陳某當即昏迷過去,宋海濤卻帶人揚長而去。2005年5月,宋海濤手下傅志斌看見傅某承接了砂子崗鄉村公路建設工程,想從中要點事做。一天,傅志斌找到傅某,爲做工程的事找茬子,並從身上掏出一把彈簧刀,將傅某手刺傷。後來,傅某被迫給了傅志斌3000元。
2002年4月5日,宋海濤手下李某與夏某在巴河裏因沙船過駁發生口角,事後,李某打電話給宋海濤。宋遂帶一幫手下持刀趕到巴河邊,將夏某非法押解到菱湖賓館。其手下多次對其毆打,後因夏某受傷較重,又送他到中心醫院住院救治。治療期間,宋海濤等人威脅夏某不準報案,也不準與外界聯繫。夏某的妻子來醫院後,他們又以同樣的方式威脅她不準報案,並派手下24小時看守監視,非法拘禁夏某十幾天。
持槍誤傷他人警方雷霆出擊
2005年1月14日晚8時許,宋海濤安排手下汪新生帶趙志祥、馮和平、孫文和陳某等人到“滾石娛樂城”去玩,自己帶尹飛(另案處理)會朋友去了。陳某在“滾石娛樂城”玩時,撞了周某一下,繼而雙方發生口角。周某就打電話叫程某來幫忙“出氣”,程遂邀約鍾某等人,攜帶刀、鋼管等兇器趕來,與趙志祥和陳某等人發生械鬥。宋海濤聞訊,即和尹飛各持一把手槍趕至“滾石娛樂城”,程某等人見狀一鬨而散。尹飛抓住對方一人,邊罵邊用手槍拍其頭部,不料手槍走火將路過的學生梅某頸部擊中,梅當即倒地不省人事。宋海濤等人見狀逃離現場。經法醫鑑定,梅某傷情爲重傷,傷殘等級爲一級。
“1·14槍案”發生後,引起了黃岡警方的高度重視,黃岡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張國秀指示:“不惜一切代價偵破此案,人員和辦案經費絕對保證。”黃岡市公安局副局長、黃州公安分局局長陳伯章,黃岡市公安局副局長駱效崇親自指揮破案。
2005年9月,警方根據線索發現宋海濤在浙江慈溪活動,遂跟蹤而至。9月19日,警方在其租住地將宋海濤擒獲,當場繳獲仿“六四”手槍一把。毒品78.55克。在此期間,宋海濤組織的多名黨羽相繼落網。至此,一個橫行黃州多年的黑勢力團伙被徹底打掉。
昨日,宋海濤黑勢力團伙案的審理工作已進入質證階段,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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