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沸沸揚揚有關“自帶酒水”和“開瓶費”問題之爭而引發一些地區餐飲行業和若干餐飲企業聯合向消費者作出“禁止自帶酒水”規定的現象。昨天,市消保委就此發表觀點:這是部分餐飲企業涉嫌價格串通、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爲。消保委稱,堅決抵制和反對類似壟斷行爲在上海出現。但記者發現,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還需兼顧商家和消費者兩方面的利益。記者劉昕璐
問題癥結:酒水銷售存在暴利?
據媒體報道,此次“自帶酒水”和“開瓶費”問題之爭愈演愈烈,歸根結底,是因爲部分酒水銷售存在暴利。部分餐飲企業就在爲消費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設置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的規定或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收取開瓶費,而外省市的一些行業協會又以“行規”的形式推波助瀾。
據悉,商家如此規定,目的是迫使消費者接受高價酒水。餐飲企業所提供的酒水往往是市場價格的一至四倍,餐飲企業的高價酒水在實質上構成了對消費者不公平交易。
記者調查:滬上開瓶費普遍存在
記者昨天以消費者訂座的身份致電滬上多家餐飲企業,發現上海也較多存在“謝絕自帶酒水”的做法。
梅龍鎮酒家表示嚴格謝絕自帶酒水,也不設開瓶服務;紹興飯店龍華店也是有“謝絕自帶酒水”這樣的規定,但如果消費者堅持自帶,可通過支付開瓶費的方式享用自帶的酒水。接線小姐稱:“國產葡萄酒開瓶30元,進口的40元,啤酒6元,可樂之類的6元。”記者指出其開瓶費似乎不低時,對方表示,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不提倡消費者自帶酒水來消費。其他有點規模的酒店有8成以上設開瓶費。
消保委:要取得消費者認同
市消保委認爲,首先,“謝絕自帶酒水”應當建立在與消費者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取得消費者認可,切不可作爲一種強制性行爲。其次,如果要收“開瓶費”或服務費,應當公開、透明,關鍵的是合理,取得消費者認同,切不可以此作爲獲取暴利的方法。
行業協會:明碼標價無可厚非
上海市飲食行業協會會長何義釗認爲, “酒店出於對消費者食品安全負責的需要考慮,消費者自帶酒水會對管理造成麻煩。因此謝絕自帶酒水的對外提示比較常見。但如果與消費者經過友情協商後,同意其自帶酒水,這就屬於一種互諒互解的行爲,但收取開瓶費要有前提,第一需明碼標價,第二應該同時考慮市場接受的能力。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做到這些,這也無可厚非。”
不過何義釗坦言,飯店酒家還是應該對酒水的毛利水平迴歸到一個比較合理、理性的狀態。
律師:應有法規來規範
“要不是酒店提供的酒水價格有時高得離譜,誰願意這麼辛苦背酒水去消費,直接在飯店現點不是更瀟灑?”市民章先生說道。一些市民認爲,關鍵是價格過高讓人難以接受,而他也擔憂,如果全線規定餐飲企業必須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那麼,酒店爲維持經營勢必要調高飯菜價格,那麼不喝酒水的消費者就餐就會比現在多花錢。
上海匯業律所律師吳冬建議,如果目前這個“市場兩難”的問題沒法徹底解決,那麼應該出臺法律法規,禁止或者限制通過謝絕自帶酒水或者收取開瓶費的方式牟取暴利。或者將現在的酒水毛利水平限制在一個更合理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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