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西區檢察院公訴部門將本應在法院舉行的公訴審判,移到大學校園中進行。在天津科技大學內主辦了“刑事審判深入校園”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天津科技大學模擬法庭的觀摩席上座無虛席,200多名師生旁聽了被告人羅某盜竊一案。
去年5月至6月間,被告人羅某與劉某(另案處理)經預謀後,多次翻越倉庫內的隔斷牆,由河西區環渤海裝飾城新廈四樓,其打工的飛利浦燈飾12號倉庫進入事主孫某某的13號倉庫內,竊得塑銅電線66盤,價值19118元,變賣得贓款後二人俵分揮霍。後經事主報案,將被告人羅某抓獲歸案。
法庭上,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適時地對被告人進行了法制教育,並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通過事實與證據,經過縝密的思維,進行了有力的回擊與辯駁。被告人羅某在最後陳述中也表示了自己深深的悔恨,並現身說法告誡旁聽的學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這次法庭進校園活動,不僅爲在場的同學展示了庭審的整個流程,讓大家切身體會到了法庭的威嚴性與程序的公正性;同時,將庭審移到校園,讓大學生實地參與到庭審中來,聆聽並觀看審判被告人的全過程,也是對青年人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與洗禮。
近日,河西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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