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正茂的體育系大四學生,爲了錢財,竟僞造出學校食堂面值7萬元的假飯菜票,而貧困的學生會副主席,也是爲了錢財,在校園內開拓銷售網絡從中獲利。近日,這兩個大學生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王波(化名),黑龍江省人,學校外號“老大”,案發時系南昌昌北某高校體育系大四的學生。2005年5月,學校爲方便學生以外的人員在學校食堂就餐,發行了藍色紙製的臨時飯菜票。王波因爲找了女朋友,手頭比較緊,看到學校發行的臨時飯菜票比較容易僞造,於是動起了歪腦筋。2005年10月,王波第一次共印製了共計4萬元的假飯菜票,第二次印刷了面值共計3萬元的紅色假飯菜票。王波以3折的價格,多次將共計5萬元面值的假飯菜票出售給同校學生,從中獲利1.2萬元。
張敘(化名),天津人,案發時也是該校某學院大四的學生。2005年11月初,張敘第一次從王波手中購進了總計2000多元面值的假飯菜票,並支付了600多元的費用,然後以6至6.5折的價格賣給同學,第一次就賺了300多元錢。法院審理查明,張敘先後8次共以9200元人民幣從王波手中購買了假食堂飯菜票,面值共計人民幣3.3萬餘元(包括藍、紅兩種)。
2006年12月21日,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敘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3.3萬元。被告人王波之前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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