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疑犯,在監所看押期間,認識了另一名疑犯,在進行“經驗”交流過程中,瞭解到所認識疑犯涉嫌敲詐犯罪,同時得知其敲詐對象非常膽小。二人便設法獲取了這名被敲詐對象的具體情況。待二人離開監所後,立即着手實施新的犯罪。於是在本市大港區上演了一出敲詐“接力賽”。在接到羣衆報案後,大港分局巧妙設局,“請君入甕”,將前來取敲詐款的兩人當場抓獲。
26歲的黑龍江省人林用(化名)與29歲的吉林省人王昆(化名),因盜竊被公安大港分局抓獲,並被依法刑事拘留,在監所看押期間,二人結識了涉嫌敲詐的犯罪嫌疑人賈某。三人臭味相投,十分投機,其間賈某吹噓自己所犯罪行,並向二人進行經驗“交流”,稱他敲詐的對象劉某膽小怕事。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林用和王昆暗中算計,預謀出來後也去“敲”劉某一筆。
後二人服刑期滿,經過合計於2006年12月24日下午2時許,根據賈某提供的手機號碼,給劉某打去電話,自稱是賈某的朋友,以賈某生活困難爲由加以威脅恐嚇,敲詐現金5萬元,要求劉某於12月27日在大港區中塘鎮某村交錢。12月27日,二人又多次打電話威脅交錢,劉某考慮再三,決定向警方報案。此時,公安大港分局刑偵七大隊,正針對“兩節”期間敲詐勒索企業主、向企業強行推銷物品以及強拿惡要案件高發的實際,通過深入摸排線索、向企業發放宣傳材料、公佈舉報電話等形式,不斷拓展信息來源渠道,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全力爲轄區保駕護航。接到報警後,刑偵七大隊大隊長劉海峯,立即組織全隊警力進行布控,對猖狂的敲詐勒索人員進行緝拿。爲了便於抓捕,七大隊緊緊抓住犯罪嫌疑人知曉劉某膽小不敢報案且急於拿錢的心理,將交易地點定在大港區某飯店,並組織警力在飯店周圍設伏。
當晚8點左右,一輛藍色普桑轎車駛過飯店門口,並停在離飯店50米外的路邊。車停了10分鐘左右,纔看到一名男子走進飯店,而另一名男子在離飯店50米外的桑塔納汽車內等待,伺機接應。七大隊布控民警經過覈實,認定這兩個人正是實施敲詐“接力賽”的林用和王昆,見到時機成熟,民警果斷出擊將二人抓獲。經訊問,二人很快就交代了因在看守所聽說劉某膽小怕事,於是被釋放不久就密謀敲詐其5萬元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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