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精神,省物價局、中石化貴州分公司、中石油貴州分公司1月13日發出通知,從2007年1月14日零時起,我省90#汽油零售中準價每噸降低220元,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8%的幅度。其他非標準品價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柴油價格仍按現行標準執行。
通知要求,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的批發起點,對達到批發起點的購油和零售企業要嚴格按批發價供油;各零售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零售價格,不得突破。
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供系統外社會成品油零售企業的汽、柴油批發價仍實行差率管理,批零差率不得小於4.5%。
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積極組織成品油貨源,切實保證全省成品油市場供應,特別是做好敏感地區的成品油供應工作。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及時向各地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報告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執行情況,要規範經營行爲,認真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努力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各級物價部門和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成品油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提高價格、低於國家規定的價格範圍銷售和不按時降低汽油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爲,要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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