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作出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文內簡稱《代表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依法終止兩次無故不出席人代會的李雲鬆、楊再華縣人大代表資格,並予以公告。這兩名代表爲何連續兩年無故不參加縣人代會?該縣人大常委會又爲何對此動真格的?1月8日,記者電話採訪了有關人員。
【事件回放】
兩名代表:兩年無故不出席人代會
2006年11月下旬,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在對該縣第四屆人大代表異動情況進行審查時,發現該縣郭公坪鄉選區的李雲鬆、慄坪鄉選區的楊再華在參加了2004年該縣人大四屆二次會議以後,未經縣人大常委會批准,已連續兩年無故不出席縣人代會。
據瞭解,2003年至今,該縣共召開4次人民代表大會。每次開會前,該縣人大常委會都將會議召開日期,通過當地電視臺向社會公告。由於山區居住分散,並非家家都有電視,爲確保會議通知到位,該縣人大常委會還通過鄉鎮人大將會議書面通知發給代表本人。
慄坪鄉人大主席向光彬告訴記者,楊再華當選該縣人大代表時擔任着慄坪鄉慄坪村村主任,因爲家中生活困難,他想外出打工,遂於2004年該縣人代會後向慄坪鄉政府遞交了辭職報告,但未獲批准。而就在這一年,楊再華在村主任換屆選舉中落選,於是他舉家外出謀生,從此杳無音信。
2005年和2006年該縣兩次人代會召開前,該縣人大常委會均讓向光彬設法通知楊再華回家參加會議。向光彬通過走訪慄坪村村支部書記楊榮和楊再華的弟弟(其父母早亡),探尋楊再華的下落,兩人每次都說不知道其下落,也沒有任何聯繫方式。
“李雲鬆出生於1962年,當選縣人大代表時擔任着郭公坪鄉川嚴坪村黨支部書記,後來他因爲生活作風問題,受到鄉黨委的紀律處分,並被撤銷村支部書記職務。再後來,他就離開了川嚴坪村,從此杳無音信。”郭公坪鄉人大主席張斌告訴記者。
據張斌介紹,川嚴坪村是郭公坪鄉面積最大的山村,共有1200多人、12個自然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訊不暢,如果通知12個組的組長開會,得從早晨6點鐘跑到傍晚6點鐘。即使這樣,2005年和2006年該縣人代會前,張斌都跑到川嚴坪村,找到李雲鬆的父親(該村老支部書記)說:“你兒子作爲人大代表,參加人代會履行代表職責是其法定義務,一定想辦法讓他回來開會。”李父一直說:“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打聽其他鄉鄰,也都說不知道。
人大常委會:決定終止不作爲代表資格
2006年12月12日,該縣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專題聽取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縣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人大代表異動情況的審查報告”。報告稱,由郭公坪鄉、慄坪鄉選出的縣人大代表李雲鬆、楊再華,未經縣人大常委會批准,連續兩年未參加縣人民代表大會。
主任會議討論時,分管選舉任免聯絡工作的該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堯舜說:“根據《代表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未經批准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其代表資格終止。”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李雲鬆、楊再華兩人的行爲,表明他們已經不珍惜人大代表的神聖職責,不願意履行人大代表的法定義務。該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德清毫不客氣地說。
該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毅剛認爲:“2007年縣鄉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即將開始,如果不及時對這樣的情況作出處理,將會影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嚴肅性。”
“連人代會都不參加,這樣的代表怎麼稱職?怎麼能維護選民的利益?”該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可宏的發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鳴。
經過充分討論,最終主任會議形成了初審意見:依照《代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依法終止李雲鬆、楊再華兩人的縣人大代表資格,並報該縣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
2006年12月19日,該縣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根據主任會議的初審意見,表決通過了《關於終止李雲鬆等兩名縣四屆人大代表資格的決定》,並在該縣電視臺發佈第9號公告。該公告的內容爲:
郭公坪鄉選區縣人大代表李雲鬆、慄坪鄉選區縣人大代表楊再華連續兩年未經縣人大常委會批准,未參加人代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2006年12月19日縣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終止李雲鬆、楊再華縣人大代表資格。特此公告。現在,麻陽苗族自治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共有187名。
2006年12月26日公告期滿,該決定生效。
【專家觀點】
打破“終屆制”有利於人大制度建設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莫於川
由於兩年無故不出席人代會,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李雲鬆、楊再華兩名縣人大代表被該縣人大常委會終止代表資格。此舉具有較強的警示意義和標本意義,其在彰顯人大監督日趨剛性化的同時,也對如何進一步完善人大制度建設提出了新的課題。
從我國目前人大代表履職狀況來看,絕大多數代表能自覺履行職責,爲民代言。但由於代表履職監督機制尚不健全,少數代表履職缺乏動力,產生了當好當孬一個樣的錯誤想法。他們有的對選區百姓的利益漠不關心,有的對參政議政不感興趣,有的甚至連人代會都懶得參加。
人大代表不參加人代會,其實質是不作爲,是對自身職責的漠視,是對人大會議的漠視,更是對選民意志的漠視。對這種現象,一些地方人大往往“礙於情面”,對無故不出席會議的代表多采取“勸辭”或口頭說說了事的溫和方式處理,甚至連“勸辭”都找不到對象時仍不能下決心依法終止其代表資格,長此以往,不僅損害了人大自身的形象,也不利於人大制度的建設。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動真格”的做法,打破了一些地方事實上存在的代表“終屆制”現象,將依法終止代表資格與代表主動辭職等制度相結合,有利於監督代表積極履行職責,依法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有利於人大代表走出“只有違法犯罪,才被終止代表資格”的誤區。
依法終止不履職人大代表資格,既是法律要義,也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必然。希望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的做法今後不再成爲新聞,而成爲人大制度建設中的一種常態。
【各方評說】
動真格比“勸辭”管用
該縣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一經公告,即產生了強烈的社會反響。該縣人大一位工作人員坦言:“由於某些原因,一些人大代表不出席人代會的情況並不少見,雖然法律對此作出了剛性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各級人大‘礙於情面’多采取較爲溫和的‘勸辭’方式,我縣人大這回是動真格的了。”
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該縣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終止李雲鬆、楊再華縣人大代表資格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了公告,並通報了全體人大代表。目前,該縣人大常委會已經以文件的形式通知了二人所在團組及其原選舉單位,爲下一步補選代表作好準備。
“人大代表必須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履職活動,這是法定的義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兩年不參加人代會,就應該終止其代表資格,但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該縣人大代表劉恩會覺得,縣人大常委會終止兩位不作爲代表資格的決定非常正確,但他特別強調“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對此,該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迴應說:“很慎重。從醞釀到作出決定,每一個環節都經過了認真考慮和研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進行。”他介紹說,事先他們通過走訪兩名人大代表所在的團組,掌握了其參加代表活動的情況,併到原選舉單位調查了他們聯繫選民的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綜合材料,提交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之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了“終止兩名代表資格的建議”,交由主任會議進一步研究討論並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再提交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該縣人大常委會終止不作爲代表資格的做法,得到了廣大選民的認可。當郭公坪鄉人大主席張斌將李雲鬆被終止代表資格的事情告訴川嚴坪村村民時,村民們抱怨:“作爲縣人大代表,竟然外出不歸,連該開的會也不參加,說起來我們都感到臉上無光!”
張斌不無遺憾地介紹,川嚴坪村是少數民族村,村風純樸。由於該村人多地盤大,交通、通訊不便,管理起來難度較大。李雲鬆工作能力較強,在位時工作抓得不錯,當選人大代表時,鄉政府和選民對他也是寄予厚望的,不想他卻辜負了大家的信任……
在慄坪鄉慄坪村村民代表大會上,慄坪鄉人大主席向光彬剛通報完楊再華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的消息,與會村民就紛紛說:“不爲老百姓說話,不給老百姓辦事,這樣的代表要他何用?”向光彬也認爲,人民代表是人民選的,自然應該爲人民服務,應該成爲人民的忠實代言人,不能成爲榮譽代表、掛名代表。
該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滕樹偉尖銳地指出,人大代表出席人代會,是代表人民審議、決定重大事項,是代表人民行使當家做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人大代表不僅有榮譽感,更要有責任感,未經人大常委會批准,擅自不出席人代會,這種放棄和不履行職責的行爲是“不作爲”,也是一種違法行爲,不僅有負選民,而且嚴重影響了人民代表大會作用的發揮。終止不作爲代表資格,說到底是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尊重,是對選舉法的尊重。此舉在彰顯政治文明的同時,也給那些不作爲的人大代表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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