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發布的《2006年中國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稱,慈善法草案已經起草完畢。不過有專家表示,目前慈善法起草中存在較大爭議,不宜過急出臺。
據民政部近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全國人大十屆四次會議代表建議和意見辦理情況報告》,慈善法將重點規範中國募捐市場,明確捐助主管部門、募捐主體、募捐範圍、規範捐贈款物的管理與使用及法律責任,來加強對社會公益慈善組織的監管,提高慈善組織的公信度。
慈善法在去年“兩會”期間被列入了國務院2006年的立法工作和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安排。作爲慈善事業的主管部門,民政部成立了專門的法律起草小組,並於2005年正式啓動了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在這兩年中,慈善法框架草案已經幾易其稿。
“雖然草案已經完成了,但距離成爲真正法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曾參與慈善法立法研討的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社會政策研究所主任楊團表示,慈善立法無論是在立法宗旨、政策定位、管理體制等許多方面,都尚未成熟到形成共識的階段,有些問題甚至還沒有形成明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楊團認爲,目前至少應該在兩個問題上形成共識,一是慈善到底是靠政府還是靠民間,二是靠“大款”還是靠大衆。她認爲,慈善應該主要靠民間,慈善法必須規範行政權力和慈善之間的關係,而且應該給慈善組織更廣大的生存空間,保護公民和非營利組織的權利。
楊團還表示,慈善法應該是一部慈善事業的基本法。慈善法要系統規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機構、慈善政策等。現有的《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的內容一併納入慈善法中統籌規範,並圍繞慈善法制定配套的法規和規章。 “上面提到的這些問題,到現在還沒有達成共識,而且我認爲短時間也難以形成共識。”楊團說,“這個草案即使根據立法計劃的安排上報國務院和全國人大,也需要做更多的調研和論證工作,所以,現在談出臺還爲時過早。”
昨日民政部的公報還顯示,目前全國已建立了2.7萬個經常性捐助工作站(點),初步形成了社會捐助網絡,全年各級民政部門共接收捐贈款35.2億元,接收捐贈衣被5803.7萬件,其他物資折款5.4億元,共有1922.4萬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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