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天,魏先生委託清欠公司要賬,結果8萬元被捲走;第二天孫先生同樣委託清欠公司要賬,結果7萬元沒討回,還受了一通愚弄。
魏先生受騙後,再找清欠公司,電話停了機,人也沒了影;孫先生受愚弄後,到處尋找騙子的蹤影,也是徒勞。看了兩位先生的遭遇,您也許會說,活該,誰讓你們不通過正常途徑,反倒輕信這些所謂的“專業清欠”呢?這樣說是有道理的,因爲兩位先生畢竟因此上了當,而且有關部門也這麼說,律師也這麼說。但我想說的是,受騙的兩位也一定有他們的苦衷。有些病人被偏方害得很慘,但是誰又知道他們親歷的痛苦,如果用正規治療方法能夠有效,誰願意去嘗試那些烏七八糟的“偏”方呢?可是,當病急上來,不去亂投醫是很難的。
因此,我們可以質疑債主們的要賬方式,但應理解他們的焦急心情。如果欠賬者規矩,要賬很容易,但若遇上“老賴”,就很困難了。債主登門他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到法院去告,判個強制執行按說行了,但若他家徒四壁,還是什麼也拿不到。
由於“老賴”人數多,賴術高,正常途徑奈何不得,討債公司這才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不過,有關部門說,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清欠”這個行當是非法的。所以,標榜正規註冊的清欠公司都是騙人的,即便真的是“正規註冊”,也是以諮詢、調查公司爲幌子,掛着羊頭賣着狗肉。掛着諮詢的羊頭,還有賣另一種“肉”的,就是幫人調查私生活的“私人偵探”。對於這些中國的“福爾摩斯”,人們是寬容的,只要其行爲不觸犯法律。前兩年甚至有過這樣的案子,法院根據“私人偵探”調查來的證據,判決一個妻子和有外遇的丈夫離婚。而在2002年的冬天,全國的調查公司還在重慶搞了一次“私人偵探”峯會,探討有關調查員的行業紀律問題。那時,人們幾乎看到“私人偵探”就要告別“地下”,變得合法化了。
至於幫人要賬,只要合乎人情法律,使用一些技巧,而不是通過恐嚇、敲詐等違法手段,我想也是未嘗不可的。可惜的是,在“老賴”面前,“清欠員”們顯然不那麼心平氣和。有些人不僅非法,還違法。
所以,在國家對討債公司予以打擊的同時,作爲債主也要留個心眼兒,看見沒牌的狗肉別買,看見掛着羊頭的狗肉也別買,否則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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