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一農民無故被關15天 警方賠了錢卻不願道歉
駐馬店確山縣農民王海清,老老實實在家裏種香菇掙錢,卻被臨潁警方當作網上逃犯抓到臨潁關了15天。王海清最終被證明清白,並獲得了2000元賠償金,但臨潁警方只賠錢不道歉的做法,讓王海清心存質疑。
正在家裏幹活 交警大隊突然來“請”
王海清是確山縣石滾河鄉斬龍廟村人。2006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他正在自家菇棚整理菇袋,突然聽到本村堂哥王海彬來喊他,說公安局交警隊通知他去改駕駛證號,在村裏一商店門前等着。
隨後,趕過去的王海清被三個民警請上了車,一下拉到了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有民警問他是否到過北京。此時,王海清還以爲自己是被鄉派出所抓了。他在電話中對妻子說:“你拿着我的身份證到派出所去問問,我到底哪兒犯錯了,他們爲什麼要抓我。”
原來是對方抓錯人 此王海清非彼王海青
當晚10時許,王海清的妻子接過電話後,趕緊連夜跑到村委主任家,講了家裏發生的這件塌天事,村委主任當即給鄉派出所所長劉長春打電話詢問。劉所長回覆:“所裏沒有去斬龍廟抓人。”
後來,鄉派出所經過多方走訪,才知道王海清是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當成網上逃犯抓走了。
原來,1999年8月10日,確山縣石滾河鄉何大廟村一個叫王海青的男子,在北京西城區入室搶劫殺人後潛逃,被北京西城區公安分局上網追逃。而王海清是石滾河鄉斬龍廟村的。
無緣無故被關15天 警方堅持自己沒錯
事情發生後,石滾河鄉政府和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專程趕到臨潁,要求放人,都被臨潁警方拒絕。
北京警方派人到臨潁縣和確山縣覈實後,認定此王海清非彼王海青。此時,臨潁警方仍拒絕放人:“我們是按照北京警方的要求抓人的,要放人應該是北京警方放。”經多方協調,去年12月27日,臨潁警方終於將關押了15天的王海清放了出來。
1月6日,王海清來到臨潁縣公安局,要求他們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賠償自己6000元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自己名譽,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警方賠了錢不願道歉 律師認爲應追究責任
後來,臨潁縣交警大隊賠償王海清2000元錢,附加條件是王海清不要再提其他要求。王海清無奈地接受了這個結果,但並不滿意:“說抓人就抓人,抓錯了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1月18日下午,記者和臨潁縣公安局取得了聯繫。該局辦公室一負責人證實了此事,並說責任在北京警方,臨潁警方是根據北京警方的上網追逃信息抓人的。
就此,河南省文苑律師事務所朱律師認爲,臨潁警方應該本着負責的態度,賠償因此事給王海清造成的損失,公開賠禮道歉,恢復王海清名譽,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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