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 通訊員劉麗敬):記者從天津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獲悉,《天津市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標準》(DB12/T274-2006)於日前由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佈,從此天津節水型小區建設有了規範性標準。這是全國第一部以地方標準形式頒佈實施的節水型小區標準,對全國其它省市節水型社會制度建設具有良好的示範作用。
2003年,爲貫徹落實水利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節水型社會的部署和要求,天津在全國率先開展以節水型器具進萬家爲重點的節水型小區創建活動。爲確保節水型小區建設規範有序,天津市節水辦制定了全國第一部《建設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標準》,經過反覆研究修訂,2006年4月,該標準通過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專家審查,被正式列入天津市地方標準。
該標準主要適用於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居民生活小區節約用水工作的管理和考覈。標準對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進行了確切定義,規定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是指各項用水指標符合相關節水要求,各項節水管理符合有關節水政策的城鎮居民生活小區,基本條件是:水資源利用合理,綜合利用充分,節水管理組織健全,節水器具配備齊全、性能達標,運行良好,水錶計量準確、用水指標先進等。
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的評定標準主要從管理和技術兩方面予以衡量。小區管理方面要求管理組織機構健全,貫徹落實國家節約用水各項方針政策;節水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有節水規劃、計劃和用水管理制度,實行定額用水管理;設有固定的宣傳教育專欄,有完整的供水管網圖,定期進行節水檢查和巡迴檢查;產權所屬明確,不存在生活用水"包費制"和欠費問題。技術方面必須達到的指標包括安裝使用的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達到100%,建立計量水錶檔案,戶表配置率達100%,水錶檢測率達99%以上;公共用水設施必須採用節水措施,配置節水型器具,公共用水設施完好率達99%以上;具備再生水利用系統;人均用水量符合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等。
該標準的發佈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天津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度體系,爲創建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提供了規範性依據,將有力地推動天津節水型社會建設進程。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4箇舊有居民生活小區的節水型器具改造工程,更換節水器具2萬件(套),近萬戶居民從中受益,全市節水型器具普及率目前已達到55%,2001年以後新建的居民生活小區節水型器具普及率達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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