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18日刊發了《14歲男孩欠了菸酒店9000元》的報道後,有關“孩子抽菸”的討論就始終沒有停止。在譴責家長監管不力、菸酒店老闆利慾薰心的同時,不少讀者也表示,目前青少年吸菸已經成爲一個社會問題,一張張叼着菸捲的稚嫩面孔開始從“陰山背後”堂而皇之地走到了“陽光下”。記者在幾天來的調查中同樣發現,不論是學校門口的樓羣裏,還是孩子們放學的路上,都成了他們吞雲吐霧的“好地方”。
學校樓羣 孩子扎堆抽菸
下午五點左右,河西區一所中學門前。
在同學們陸續蹬自行車回家時,四五名穿着校服的男學生推着自行車一溜煙鑽進了旁邊的一個樓羣裏。“趕緊給我點上!好麼,這一下午的課可把我憋壞了。”一個戴着眼鏡的男孩叼根菸卷猛吸上兩口。那熟練的架勢,絕不遜於任何一個成年菸民。與此同時,另幾個男孩也趕忙從他口袋裏掏出那盒香菸分發起來。
儘管不時有居民從身邊經過,但這些涉世不深的男孩依舊旁若無人地過着煙癮,好像是覺得光抽菸不過癮,兩個男孩還互相比試起來,看誰能吐出更多的菸圈,並打賭如果誰輸了,下次就由誰來掏煙錢。縮緊腮幫,撅起小嘴,在吸進一口煙後,兩個男孩熟練地用右手食指敲擊着腮幫,好讓菸圈從嘴裏冒出。此景讓一旁經過的一名老大娘連連搖頭:“現在這孩子呀!真不知道這麼小的孩子,哪來這麼大的煙癮,現在這孩子管不了了。”大娘連連搖頭。
放學路上 自行車上分煙
又是一所中學,同樣是下午放學時間。
幾個騎着自行車的男孩剛走出校門不多遠,就開始行動起來。“亮亮,上課時你不說從你爸那兒拿了盒好煙嗎?趕緊給哥兒幾個嚐嚐,老師現在還到不了這兒,快點!”一名個子稍高點的男孩半撅着屁股,使勁蹬了兩下自行車,朝身前那個被他稱作“亮亮”的胖男孩追去。高個子此言一出,立即得到了旁邊兩三個男孩的響應,“對,趕緊的,課間休息時老大都告訴我們了。”“你可別想獨吞,趕明兒,我有好煙也給你!”幾個男孩邊追逐邊你一言我一語的,弄得馬路上好不熱鬧。
“這不正給你們拿嘛,誰說不給了!”被稱作亮亮的胖男孩迴應着大夥,他拉開棉衣拉鍊,從懷裏掏出盒“小熊貓”。兩隻胳膊架在車把上,亮亮熟練地打開煙盒,抽出幾根香菸扔給幾名同學。“再來一根,看你那摳樣兒,再給我架上一根兒。”見“老大”再次發話,亮亮乖乖地又扔給高個子男孩一根菸。
“不錯,味兒就是不一樣,比咱平時抽的好多了,亮亮,以後咱幾個人要想解饞就得靠你了。”菸捲叼在嘴角,另一名男孩猛拍車把,那欣喜若狂的樣兒,就跟考了滿分一樣。
未成年人吸菸已成世界性難題
未成年人吸菸在全世界都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吸菸已成爲一個世界性的社會問題。不久前,一場主題爲“讓未成年人遠離菸草毒害”的國際性會議在北京召開,與會者是各國從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法律工作者。
天津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律師王秀菊是與會代表之一。王律師說,以前很多人都認爲吸菸是一個公民個人的不良生活習慣,往大的方面講也就涉及環保問題。可現在,隨着未成年“菸民”越來越多,這個問題受到很多國家的重視,甚至在一些國家裏,讓未成年人遠離菸草已經被列爲人權問題。
一位與會的外國法律學者表示,在他們國家,假如一位吸菸者當着未成年人或其他成年人的面吸菸,那麼被動吸入“二手菸”的公民就能以侵害健康權爲由起訴吸菸者。同樣,菸草銷售者也不能將香菸賣給25歲以下的青年,遇到有青年人買菸,菸草銷售者要通過身份證來確定其年齡,必須在25歲以上才能銷售,反之菸草銷售者將很有可能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甚至遭到起訴。
我國的相關部門對這個問題也越來越重視,特別是正在修訂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對於此項內容也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孩子吸菸到底該怪誰
“孩子抽菸成了社會問題。”很多讀者在打進本報熱線電話發表自己觀點的同時都提到了這句話。孩子抽菸的責任好像一下子都被推向了社會,但細想一下,社會應該就是你、是我、是孩子的家長、是菸酒店的老闆,是每一個自然人。
“養不教,父之過。”十幾歲的孩子成天大煙大酒地生活,除了孩子自己以外,作爲他的父母確實有不可逃避的責任。家長的麻痹大意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孩子,才使得他揮霍無度。“教不嚴,師之惰。”學生在學校不抽菸就萬事大吉了,出了校門就不歸老師管了。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也助長了學生抽菸的惡習。另一位直接參與者——菸酒店老闆所要承擔的責任,已經是明擺着的事。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這個大環境,我們每一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自然人,都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孩子吸菸到底怪誰?應該不是一個人。
9000元菸酒賬該不該還
欠了數千元菸酒錢的男孩的父母,到底該不該將兒子的欠款還給菸酒店店主呢?王秀菊律師表示,這名欠債的男孩家長先不要盲目還錢。
王律師說,根據我國《民法通則》關於民事行爲能力的規定,未成年人是限制行爲能力的公民,他的行爲應該與他的年齡相符合。這名賒欠數千元菸酒錢的男孩還只有14歲,他賒欠菸酒錢的行爲與他的年齡、行爲能力不符,可以說是一種違法行爲。
而對於那名菸草銷售者來說,他的行爲也有違法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作爲菸酒的銷售者,他將菸酒賣給一名未成年人的行爲已經涉嫌違法,更何況還是在賒欠的情況下,而且數額又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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