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一些市委書記、縣委書記瘋狂賣官,“書記”成了賣官的多發地帶。但是,賣官者無論多“聰明”,最終無一例外地被查辦,被追究法律責任。筆者以最有“影響”的十大賣官書記爲例,警示爲官者:賣官者沒有好下場,最終都把自己“賣”進了牢房。
第一大賣官書記:影響最大、最惡劣的賣官書記——黑龍江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理由是:它牽涉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等衆多高官;整個綏化市所轄的一區三市六縣中,有50多個單位的一把手,共260多名幹部牽涉其中;在馬德那裏,小到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大到縣委書記、縣長,以及各市、縣、區內局委辦各部門一二把手,每個位置都有“價格”。馬被判死緩。
第二大賣官書記:創記錄最新、最多的賣官書記——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國家級貧困縣——定遠縣原縣委書記陳兆豐。理由是:陳兆豐因賣官獲“陳千萬”稱號,他“創造”了受賄人數和次數最多、金額最大、賣出官帽最多的記錄。陳先後賣出110頂官帽,官帽價值平均每頂一萬多元,賣官收入超過150萬元。陳被判無期。
第三,最“心虛”的賣官書記——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區委書記張改萍(女)。理由是:賣官受賄佔受賄比最高,張受賄28宗,其中有27宗是賣官,佔受賄比的96.43%;張賣官後非常心虛,終日求神拜佛,以求“寬恕”。張改萍到商州工作後不久,就開始大搞封建迷信活動,癡迷於燒香拜佛,花費達幾十萬元,但佛祖並不保佑她,最終獲刑13年。
第四大賣官書記:最膽大的賣官書記——河南省上蔡縣原縣委書記楊松泉。理由是:楊因作奸犯科被“冷凍過”,後被重新啓用,不料,楊不思悔改,剛上任就賣官,且賣官所得贓款被下屬盜走後,竟責令公安破案,所追贓款送給公安部門;2001年賣出10個鄉長、兩個鄉黨委書記職務,此後,該縣賣官成風,且明碼標價;楊還多次欺騙總理。楊正在審判中。
第五大賣官書記:最“合法”賣官書記——行使“初始提名權”“合法”化賣官。理由是:撫順市原委書記周銀校在擔任撫順市委書記期間,運用在幹部任免上的“初始提名權”,通過一系列包裝以及所謂的組織程序,“合法”賣官5次,斂財26萬元。周獲刑14年。
第六大賣官書記:最無恥的賣官書記——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原縣委書記林龍飛。理由是:周號稱“三光”書記,他聲稱:要將看中的女人搞光、財政的錢花光、官位賣光。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先後251次收受68名幹部、職工賄送的錢款。林一審被判死刑。
第七大賣官書記:最“霸氣”的賣官書記——遼寧省原葫蘆島市連山區區委書記李玉麟。理由是:李玉麟利用“一票否決權”賣官,實行霸道式賣官!先後收受33名鄉黨委書記、鎮長等人賄賂人民幣106.8萬元,美金3萬元。李被判刑。
第八大賣官書記:最“搶時”的賣官書記——江蘇省鹽城市政協原副主席、響水縣委書記李樹春。理由是:李在擔任響水縣委書記期間,對不符合條件的,只要你付了錢照提拔不誤;1995年底,李得知自己將要調離響水,爲了“搶時間”賣官,乾脆來個“烏紗”“大批發”,一天上午用2個小時,突擊研究變動了102個科級幹部,無論提拔還是調動,多是李一人說了算。李被判12年。
第九大賣官書記:最荒唐的賣官書記——山西省長治縣原縣委書記王虎林。理由是:王在離任前,批發官帽430頂。從1999年2月5日至4月24日,不到兩個月時間內,共調整幹部432人,提拔正、副科級幹部278人;縣委機關只有6名幹事,全縣20個鄉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佔到鄉鎮幹部總數一半以上。會計躍爲法院副院長,司機當上縣委辦副主任;當年,在長治縣流傳着這樣一句順口溜:“五千塊錢站站隊,一萬塊錢上上會,兩萬三萬纔到位”。王被判8年。
第十大賣官書記:最有“獨裁”的賣官書記——四川南充市高坪區原區委書記楊毓培。理由是:奉行“三不”政策,即不經組織考察、不搞民主測評、不徵求紀委意見,拋開常委會集體決定,專門成立“調動領導小組”,實行“一支筆”簽字“批發”官帽。楊毓培在擔任中共營山縣委書記、中共南充市高坪區區委書記、中共南充市營山縣委書記期間,先後收受26人賄金共計70.8萬元。
這些賣官者雖被查辦,但是,這些案例無不證明:一把手的好壞直接影響地方執政基礎,影響到一個地方總體黨風、政風、民風,影響黨羣幹羣關係。總結教訓,必須重視並加強對市委書記、縣委書記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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