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親屬悲痛欲絕
槍擊案事發學校
核心提示:
這起發生在江西校園的槍擊悲劇,看上去只是一個很偶然的事件,行兇者沒有任何動機。但其中卻暴露出管理者防範意識的淡漠。信息社會,即使在“封閉”的校園,也無法封閉社會文化的衝擊和影響。當“暴力”意識和日常生活混爲一談,本身沒有任何防護意識的學生,很容易遭遇生命的威脅。
教室裏的悶響
2007年1月11日中午,江西宜春市職業技術學院機電系模具專業06級的五個學生吃過飯,沒有去寢室休息,而是直接回到教室看電視。16歲的學生程良則回到了座位上,距離期末考試只有一週,他想安靜地看會書。
而另外一位同學黃樂的興趣,則集中在了一把改裝後的發令槍上。
“他拿着槍對着人四處比劃”,一位化名LIP的同學說,“這把槍同學都見過,因爲黃樂一直在向大家炫耀。之前玩的時候是沒問題的,對哪兒打都沒反應。玩着玩着,黃樂突然跑到程良面前,一邊開玩笑地說着‘我斃了你’,一邊朝他腦袋開了一槍,結果那槍打出了顆子彈。”
隨着一聲悶響,程良當即重重地倒在地上,血流滿面。在場的同學都慌了。“黃樂嚇得大哭,上前抱住程良大聲喊他不是故意的。”
短暫的慌亂過後,幾位同學把程擡出教室,直接送往距離較近的宜春市人民醫院。據學校保衛處一位幹部說,程被送進醫院的時候,生命已經垂危,生還的機會十分渺茫。
子彈是從程良腦部的左側上方太陽穴位置射入的,擊中了腦幹。警方說。接診的醫生注意到這並不是普通的外傷,而是槍傷,隨即撥打了110。警方趕到醫院後開始調查,並將情況通報給了學校。
職業學院的老師和領導趕到了醫院,搶救期間,學校安排有老師守夜。聽到消息趕到學校的宜春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指示,即使只有1%的希望,也要盡100%的努力,“即使花一二百萬也要把他搶救過來”,包括南昌大學知名醫療專家在內的省會醫生被緊急從南昌請到宜春搶救。
但不幸的是,在搶救了一天兩夜後,13日凌晨,程良還是因爲傷勢過重停止了呼吸。
當悲劇成爲一場意外
出事的時候,程良剛剛入學3個多月。2006年夏天,因爲幾分之差沒有考上市裏的重點高中,家人調整了對他的希望,由考大學轉爲學習專業技術,希望他可以早點上班掙錢,但沒想到,不幸的事情這麼快就發生了。
肇事者黃樂,同爲學院機電系06級模具3班學生,16歲,事發當晚即被警方帶走。根據同學的描述,他性格活潑、愛說愛笑,此前媒體報道中,曾有“他是孩子王,班主任想管都管不了”的說法。
但一些同學對黃樂並沒有特別壞的印象。“他們倆是好朋友,經常在一起玩。”該院外語系與程良和黃樂都熟識的新生王亞(化名)對記者說。
事實上,從去年秋天入學開始,新生剛剛纔認識3個多月,“之間根本不可能產生什麼仇恨”。而程良樂於助人,街舞也跳得很好,人緣很不錯。程良的母親王豔玲也向記者回憶,沒多久以前,程良還把黃樂帶回到鄉下的家中做客。
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這種友誼,促使了這起被學校和公安機關認定爲“意外”的事情發生。1月17日,宜春市有關部門透露了對案件的初步調查結果,肯定了事件的性質屬意外死亡,是“發令槍走火傷人”。
1月18日上午,連日陰雨的宜春開始飄起雪花。程良的遺體在市郊的殯儀館內火化。哀樂聲中,16歲的程良躺在一具方形的玻璃棺內,表情安祥。額頭以上是頂白色的帽子,因爲被殯儀館做了重點處理,裹得有些象紗布。那裏,正是他所受的致命傷處。
程良的母親王豔玲至今還不能接受兒子的離去,看到前來弔唁的兒子的同學,嘴裏大聲喊着“寶寶”,開始控制不住的大哭。父親程學文則若有所失地站在人羣中,看着兒子的遺像,面無表情。
流入校園的危險品
因爲案件的後果與涉槍,外界關注的焦點很快集中在了黃樂所持槍支的性質與來源上。
此前,最早披露此事的一篇報道中提到,黃向警方交待,槍是一週前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酒吧撿到的發令槍。隨後,又有消息說,槍是一名校外社會人士交給黃樂保管的,是一把民間自制的“土槍”。與此相關的傳言是,這支槍已經在學校流傳了一個星期,但一直沒有被校方發覺。
事發當天下午,黃樂被警方從醫院帶走,肇事的槍支也被警方控制。當晚,黃被正式予以刑事拘留。由於黃的身份也是該校學生,並且亦未年滿18歲,黃的司法處理過程可能相對謹慎與緩慢,警方未公佈涉案槍支照片,對外界的採訪也均以案件尚未終結予以拒絕。
不過有關槍支已經在學校流傳一週的說法,被學校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否認。
1月18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披露,槍支是改造後的發令槍,而黃樂並非是這支槍的“保管者”。1月11日上午,學校附近的社會青年易某將該槍交給與黃樂和程良同專業06級學生周某保管,當天中午,周某將發令槍帶到教室並亮出,引起了其他同學的興趣,後來黃樂在接過槍支把玩時扳動了擊錘,導致走火,擊中了程良的頭部。
因爲發令槍一般用於體育賽事,裏面裝有引火和鉛彈,如不是近距離走火且擊中要害部位,幾乎不會傷及人命。我國的相關法律,也沒有把發令槍列爲管制對象或者需要特殊經營許可證的器材,但改造後的發令槍就不同了,槍支管理法規定,禁止變造、改造槍支。
記者從知情人那裏瞭解到,當日從這支肇事槍射出的是鋼珠,顯然經過改裝後的這支槍威力並不一般。目前,槍已被送到南昌做進一步鑑定,警方也在全力追捕易某。
逝者遠去後的校園追問
改裝發令槍,誤傷,死亡,未成年,四個關鍵詞構成了江西宜春校園槍擊案的基本要素。雖然誤傷的定性談不上校園暴力,但事件中暴露的一些問題仍然給外界和媒體提供了可供解讀空間。年輕生命驟然隕落的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生者對逝者的撫慰
1月17日晚,在與校方經過多次談判,中間輾轉學校、市教育局、市政府等地後,程家與職業學院終於達成協議,學校賠償程家19萬元人民幣,程家不再追究此事。
程良尚未成年,但惟一兒子的死,卻讓程家感覺失去了頂樑柱。此前,程家曾堅持要求學校賠償程良的喪葬費、補償金及老人贍養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0餘萬元,被學校予以拒絕。學校給出的賠償金額,也經歷了一個從8萬、10萬、17萬到最後19萬的過程。程家沒有尋找代理律師,一直是程學文夫婦直接與學校交涉,“多少錢也換不回孩子的命,最後也只能這樣了。”中間曾一度感覺絕望的程學文說。
程良的老家在宜春市袁州區南廟鄉南廟村,距離市區十七八公里,程良保持着每週末回一趟家的習慣,出事前四天剛剛回過一次,這讓父母略些安慰。程學文是位木匠,多年來靠自己手藝給遠近鄉里打傢什補貼家用,王豔玲則在家照顧莊稼。程良有兩個姐姐,程家三個孩子中就他上學的時間最長,姐姐們中學畢業後就外出打工。出事後,都趕回來處理弟弟的後事。
賠償金額的確定,使得程家對於有關責任方的追求暫停一段落。程母一度對採訪的記者說,我們的事已經了結了,無可奉告。但程良的舅舅王小勇對外甥的死的案情進展一直保持着關注,他說,學校應該負有主要責任,此前,學校曾說這個事只負15%的責任。
也因此,學校最早時提出賠償8萬元,這個數字讓程學文感到不能接受。這位老實的木匠甚至說:“如果是這樣我就不讓他們賠償了。”
學校認爲,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於肇事者黃樂。但黃樂事發後即被拘留,黃樂母親在11日晚曾趕到醫院,留下一些慰問品和200元現金,之後也再沒有與程家接觸。“只知道他們家在豐城,家裏什麼樣也不知道。但人是在學校中槍的,槍支怎麼可以進入學校傷人?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和安全保證。”王小勇說。
1月18日,職業學院宣傳部一位負責人認爲事情已經平息,對有關學校責任問題不願多談,但她認爲,雖然後來學校的賠償數額增加了很多,但並不代表學校承擔的責任就相應地增大,“賠償金的增加出於對家屬的撫慰需要”。對於此前是否有隻負15%責任的說法,這位負責人未置回答。
一位校內人員曾委婉地表示,學校也很委屈,“對一些攜帶隱蔽的危險品,即使有足夠的人力,沒有特殊的手段也很難發現,畢竟學校沒有也沒有必要有類似火車站的安檢設備”。
對於校內是否會有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剛剛完成善後工作,且學校馬上要開始期末考試,過段時間纔會研究結果。
追溯槍案後的學生心理
出事後,職業學院加強了對出入校園人員的管理。1月19日,學院醫學檢驗專業一位學生會幹部說,學校重新部署了保衛工作,加強了巡邏,“學生會的幹部都發了電棒”。記者也注意到,校門門口的保安對出入學生檢查極爲嚴格,“學校處於一種半戒嚴狀態”。
但是,一些學生對這種“形勢逼迫”下的安全措施並不以爲然。他們覺得“封閉”的學校封閉不了外界的信息。記者留意到,這個學校附近的網吧裏,擠滿了學生,除了聊天和消遣外,其中不乏一些人在玩暴力色彩明顯的遊戲。已經畢業的04級機電系學生王開(化名)說,同學們對這些已經習以爲常,實質上,“這是對一切外界新鮮事物的一種興趣”。
不知是否事有湊巧,出事4天前,本校學生聚集的百度貼吧“宜春職業技術學院”裏剛剛貼出一組“狙擊步槍”的圖片,配合“在500米開外能把一個成年人自中槍處完全撕碎,殺人毀屍一次性完成”的文字介紹,吸引了不少學生的目光。1月20日前後,貼吧中與本案有關的帖子被由學生擔任的管理員刪去,這則槍貼則保留了下來。
槍,恰恰是本案當事學生們興趣的起點與痛苦的終點。
“周某把槍帶入校園不說,同學見了這個東西沒有告訴老師,而是一起把玩,不能不說是事件的遺憾。”學校醫學護理專業一位學生對記者說。
一位跟模具專業熟悉的學生說,“如果是自己見到了那隻槍,可能也會去摸。”
安全意識的不足,與對“外界新鮮事物”的強烈興趣,正是事件中學生們的心理基礎。
我們該怎樣去反省?
如果不是因爲涉及槍支,這不過是一次普通的意外校園傷害事件。1月16日媒體報道此事後,社會立即對這起事件給予了廣泛關注。長期以來,慘痛的校園槍擊案似乎一直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專屬,宜春校園槍擊案甫出,一些未來得及瞭解詳情的人驚呼,國內怎麼也會出現這種事件?
“西方國家校園槍擊的背景是槍支管理相對鬆散,比較氾濫。在中國,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發生。這次事件的偶然性很強。”與宜春職業技術學院近鄰的宜春學院一位老師說。
不少人因此認爲,事件與西方校園的血腥校園槍擊案有着本質的不同。但事件中暴露的問題,仍然給校園與社會安全敲響了警鐘。事件的焦點之一是肇事槍支原本是發令槍,被改裝後得以傷人。1月17日,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發令槍跟普通手槍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但這是支改裝後的發令槍,具有民間改裝的性質,已經不屬於體育用品,危險性很大。”
體育局相關專家對其表示,全國各省區對於發令槍的銷售,都沒有管理規定或規範程序。這無疑給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有關人士呼籲,國家應該儘快出臺相關管理政策,對發令槍的流通銷售指定合適機構實行專控專營,並嚴格購買審批的程序,以保證所銷售的發令槍用於合法途徑。
當然,對與社會有一牆之隔的學校來說,針對校園內學生的安全意識與精神預防教育,應該是杜絕此類事件惟一可行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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