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昨日透露,對於不同家庭負擔情況分別徵稅將是下一步稅改的重要方向。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表示,以家庭爲單位綜合徵收個稅雖然是稅改的發展目標,但在目前還不現實。
王紀平在做客城市管理廣播與市民對話時說,稅制改革是分項的,工薪所得、勞務所得、稿酬所得等,從現在的設計變成分項與綜合相結合,要簡便,要減稅制、低稅率、嚴徵管。未來的個人所得稅改革考慮到和諧社會的建立,考慮到社會的公平,覈算基礎應該是以家庭爲覈算單位比較好。在方法上可以每個月進行預扣預交,年終匯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新聞宣傳中心的牛先生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王紀平局長“說得很對”,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是採用個人所得稅綜合徵收模式,中國實行的徵收模式是分類徵收,稅改方向就是綜合徵收,而以家庭爲單位的徵收模式是“更深入的綜合徵收方式”。
不過,也有學者認爲目前的中國以家庭爲單位綜合徵收個稅不現實。如社科院財貿所夏傑長研究員之前曾表示,以家庭爲單位徵收有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財產申報具有透明度,而目前中國對某一個人的收入狀況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對夫妻倆的收入有一個總體把握,就更困難了。
對此,牛先生表示贊同。他表示,以家庭爲單位綜合徵收個稅雖然是稅改的發展目標,但在目前還不現實,不過,中國稅務機關一直在努力,如最近實行的年收入12萬元自行申報制度就是向這個方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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