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趙州魁):1月24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7年天津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將於1月25日至2月5日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單位報名。爲幫助考生更好地履行報名手續,市高招辦提醒考生注意:
1、帶齊相關證件,接受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根據國家及天津市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具備普通高考報名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戶口。考生報名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證件原件履行報名手續,接受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避免證件不齊而影響報考。
2、知曉報名地點,有疑問及時向報名單位諮詢。根據規定,天津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中學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到所在區縣招辦(在職職工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區縣招辦,往屆生到戶口所在地區縣招辦)規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如有不明白事項,請及時向報名單位諮詢。
3、按要求認真填寫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和錄取。考生報名時,要按照報名單位的要求認真填寫相關信息,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比如,要根據自己實際,在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六個科類中選擇一類作爲報考科類;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填寫要準確,錄取期間的聯繫電話應暢通,如有變更,請及時向報名單位提出更正申請;要認真客觀填寫個人成長記錄。考生填寫好信息後,務必進行覈對確認,避免因信息有誤影響自己的考試和錄取。
4、不要忘記進行電子攝像。考生要根據報名單位規定的時間進行電子攝像,按照規定,凡未進行電子攝像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高考。
另悉,爲維護廣大考生切身利益、確保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文件精神,今年天津市繼續將協同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加大對高考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中介的違規違法活動。各報名單位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逐一審查報考者的資格,逐項覈驗報考者的證件。報名工作中,若發現以虛報、隱瞞或僞造、塗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高考資格;已被錄取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於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等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撤銷其工作職務或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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