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說過:明智的人決不坐下來爲失敗而哀號,他們一定樂觀地尋找辦法來加以挽救。將這句話套用在“衛生部新聞發言人迴應‘茶水發炎’報道:媒體用茶水冒充尿液送檢誤導公衆”(《新京報》4月11日)的新聞上,同樣在理。記憶所及,毛髮言人在崗位上的最大創新,莫過於在民衆對於醫療體制怨聲載道之時,發現“醫患關係的惡化、醫護人員形象的醜化與媒體不無關係”,於是,去年在短短兩個月內,他先是呼籲“公正評價”,接着請勿“醜化形象”。弦外之音不乏凌厲,“茶水發炎事件”更是使之找到了反擊的機會。
上個月有媒體“策劃”一次暗訪,用茶水冒充尿液,結果10家醫院中有6家醫院檢測出茶水呈“陽性”,即“患者”有“炎症”。這個結果令公衆譁然,紛紛感嘆“醫德發炎”。“儀器分不清尿液和茶水,就像老百姓分不清醫生和殺手一樣!”遠不是最尖刻的評論。
衛生部就此事件組織北京各大醫院和衛生部臨牀檢驗中心進行專題研究;發言人不厭其煩地給我們上了一堂尿檢儀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的科普課程;更有“全國92家三甲醫院醫生自發參加模擬‘茶水尿常規’檢測,136份報告127份結果呈‘陽性’”的佐證。對比以往一旦發生醫療事件、醫患糾紛,醫療機構及其主管部門多選擇一種專業的傲慢態度,以及遮掩推脫、屏蔽信息的行政習慣,已經大有進步。
所謂“聞過則喜”,以傳達民意與輿論監督爲價值取向的媒體應該有氣度承認,當前對於醫療問題的報道並非所有都毫無偏差、立場公允,確實存在糾偏矯正的空間。就事論事,媒體終究只是信息發佈的平臺,應謹守中立獨立的立場與視野,本身並不承擔信息的生產,記者用茶水作“尿液”讓醫院化驗,以這種先入爲主、立場先行的方式“造新聞”是否適合?被報道的一方從醫學的專業角度作出迴應,至少在促使從業者進行反思方面不無裨益。
然而,所謂“破壞醫療秩序惡化醫患關係”的帽子恐怕相關媒體很難消受。民衆對於醫療體制怨聲載道,不自“發炎的茶水”始;醫患矛盾尖銳、醫療價格飛漲的現狀,也不是區區一杯“發炎的茶水”能造成的。如果將討論的焦點指向當前媒體從業者與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指數的比較,循着這條思維路徑前進,那麼這個話題只能伊于胡底。
不瞭解醫療服務,不懂儀器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就不能發表議論,非醫學專業人士發言就是故意挑動是非並造成社會的不和諧——“隔行如隔山”,這種專業的傲慢其實就是一種權力的傲慢。
即使不具備醫學專業素養的普通老百姓,恐怕也知道辨別尿液和茶水不像毛髮言人說的那樣高深,因爲他們自有一種“樸素的生活邏輯”,不相信衛生部的官員會將尿液當茶水喝下去。以報道所見,四家醫院沒有從茶水中檢出問題。即使茶水不能當尿液檢驗,那麼,請問,同樣的樣品,檢驗結論不同,這又如何解釋?難道說那幾家驗不出茶水“發炎”的醫院“設備有問題”?儀器終究是人操控的,既然某些醫院的電腦能夠鬧出“一天按25個小時收費”的笑話,“茶水發炎”的事件自然具備發生的土壤。
公衆的某些疑慮同樣未能因新聞發佈會而消解:既然是“假陽性”,那麼與“真陽性”的關係何在?醫生根據“假陽性”的化驗結果就給“患者”大筆開藥——報道稱,“5家醫院給記者配了消炎藥,總計藥費1300元”。其依據何在?報道同樣指出,“其中兩家醫院的化驗單顯示,用顯微鏡就能看到(茶水中的)白細胞。”這裏面莫非就沒有賺昧心錢的嫌疑了?
巧合的是,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表示,媒體不是中央紀委,媒體不是審計署,媒體不是調查組,你不能要求他們每句話都說得對。只要有事實依據,就要高度重視。因礦難頻發而揹負沉重輿論壓力的李毅中這一表態被解讀爲權力的內斂。而同爲輿情熱點的醫療問題的報道相關方,給予媒體的態度反饋、面對輿論監督的氣度,相形之下,可謂高下立判。在新聞發言人要求媒體停止“醜化醫療機構”之時,多有評論指出,“扭轉負面形象尚需自救”,那麼,主管部門就借“茶水發炎”之機,揪出那些操持“一天按25個小時收費”的黑手,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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